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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医科院:未出具进口“金大米”证明

承认曾为转基因“黄金大米”进行伦理审查,但项目并未实施

2012年09月08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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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新华社电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7日中午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申明,在承认曾为转基因“黄金大米”进行伦理审查的同时,否认曾出具进口“黄金大米”证明及该院王茵研究员曾参与现场试验。

  审查材料提到使用“金大米”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6日晚向记者承认,该机构的确曾在2003年为转基因“黄金大米”的人体试验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但该机构同时表示,在该院伦理委员会同意实施该项目的时间段内,该项目并未实施。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副院长倪崖表示,2003年11月,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研究员王茵参与了美国塔夫茨大学申请到的美国国家健康研究院(NIH)项目——“儿童植物类胡萝卜素维生素A当量研究”,并向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提交了伦理审查申请,在提交的相关材料中,明确提到使用“黄金大米”开展试验。

  “在美国FDA的备案材料中,将其称为‘金大米’”。但他同时强调,这项试验并没有在报告申请的时间内实施。“报告明确表示将于2004年3月1日到2005年2月28日在中国开展针对儿童的这项试验,但没有提及试验的具体地点。”倪崖说。

  衡阳之前试验未用“金大米”

  至于为何没有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开展试验,倪崖说,据院方向王茵了解,可能是“黄金大米”“这个东西还没有拿到,当时的量很少,所以这个项目就没有开展下去”。

  2004年,该项目在浙江省仙居县开展了菠菜和b-胡萝卜素胶囊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的部分工作。在项目试验中,未涉及“金大米”,相关结果已公开发表。由于前期的研究结论不具有典型意义等原因,2008年7月后,NIH合作项目未实施过。该项试验随后于2008年5月至6月间在湖南展开。

  2012年8月1日,《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网站发表论文《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的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论文称,2008年,湖南80名6-8岁的小学生为对比试验摄入了“黄金大米”。

  据“绿色和平”透露,2008年,农业部和浙江省农业厅叫停了检验转基因“黄金大米”对补充人体维生素A的作用。

  王茵称不在衡阳试验现场

  该院表示,该院从未为NIH合作项目出具过进口“黄金大米”的证明。但基于该院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合作协议,2008年5月20日该院曾向北京海关出具了同意塔夫茨大学汤光文博士携带用于现场干预试验研究用的富含胡萝卜素的菠菜和胡萝卜样品的证明。

  王茵研究员本人称:“由于现场已不在浙江等多种原因,而且NIH合作项目美方PI负责人汤光文、中方PI负责人荫士安都在湖南衡阳现场,所以合作项目具体实施过程本人不在湖南现场,在整个过程中本人没有经手也没有见过‘黄金大米’,更没有就‘黄金大米’试验和任何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王茵明确表示:在《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的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一文发表前,她未收到过《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的论文发表通知,也未签字同意发表的意见。

  ■ 回应

  美国塔夫茨大学

  正核对“金大米”研究批文

  美国塔夫茨大学发言人安德烈娅·格罗斯曼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校方目前正全面核对与“黄金大米”研究有关的批文和协议,以确保该校相关研究遵守并履行最严格的道德标准。

  格罗斯曼在电子邮件中说,校方正密切关注近期有关该校学者汤光文2008年在中国开展研究的言论。塔夫茨大学尊重每个合作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文化,中国也不例外。该校已尽一切努力拥护并遵守有关人体研究的地方法律法规,同时也尊重中国文化,但“目前不宜针对此事任意推测,进一步信息将待核实之后公布”。

  塔夫茨大学此前曾向记者表示,这项研究遵循了标准临床试验条款,得到了美国和中国相关伦理评估委员会的批准,也获得了两国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研究集中在一组年龄6岁至8岁间的中国健康儿童,所有儿童均在获得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参与试验。据论文介绍,试验过程中,研究人员让这些儿童在一段时期内食用“黄金大米”,并观察他们体内的维生素A吸收情况,以进行对比研究。

  目前由于汤光文仍在休假中,记者还无法与她取得联系。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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