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6:经济新闻·速读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B16:经济新闻·速读
上一篇

健康险服务成本不得超10%

2012年09月13日 星期四 新京报
分享:

  新京报讯 (记者张轶骁)保监会11日晚间发布《关于健康保险产品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在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时,服务费用在净保费中的占比不得超过10%。

  《通知》要求,健康险产品在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时,应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定价。

  对于健康体检、紧急救援等服务,计入理赔支出的,其分摊入净保险费中的比例不得超过保费的10%。健康教育、就医服务等咨询类服务,分摊入附加费中的比例不得超过保费的2%。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