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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伙同他人报复老板致对方1死1伤后潜逃;被判无期;其妻患癌症,女儿尚未成年

“要知20年后被抓,悔不该成家”

2012年09月13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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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受审时现场。近日,代义祥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无期徒刑。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1991年8月,代义祥伙同两名老乡为报复老板,趁夜黑蒙面持棍潜入老板家中,致对方一死一伤,后潜逃20年。

  近日,代义祥因故意伤害罪,被二中院判处无期徒刑。代义祥的两名同案尚在追捕中。

  被告人持棍入室报复

  代义祥,42岁,陕西人。

  检方指控,代义祥及王泽荣、代义军(在逃)因对雇主柴某不满而预谋对柴某及其家人进行报复。1991年8月10日凌晨,代义祥等三人蒙面持木棍来到顺义区北小营镇柴某家中,对正在熟睡的柴某及其妻许某、22岁女儿小新(化名)、7岁孙女小辉(化名)的头部等处进行殴打。柴某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许某重伤。

  代义祥作案后潜逃,2011年8月17日,其在江苏无锡市被查获。

  检方认为,代义祥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两同案尚未归案

  庭审时,代义祥只承认事发时曾殴打老板的老婆,“老板是王泽荣打的”。

  代义祥交代,他和代义军、王泽荣是老乡,1990年11月他们三人到柴某的建筑队打工,经常被柴某打骂。半年多后,他们离开了。代义军提出报复柴某,“让我参与,我就跟着去了”。

  代义祥称,事发当天,他们在河边找了几根木棍,为了防止被老板认出,他们还用自己的衣服蒙住头。事后,他跑回了老家。听说代义军被抓后,他因为害怕,就离家出走,去了新疆挖煤。

  代义祥的辩护人表示,本案中,被害人有一定责任,被告人不是犯意的提起者,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另据了解,事发后,代义祥的同案代义军曾被警方抓获,其曾供述称,柴某是代义祥打死的。但因为证据情况,代义军被取保候审,下落不明。目前,王泽荣、代义军已被警方网上追逃。

  受害方被判获赔35万

  辩护人的意见未被法院采纳。

  二中院认为,代义祥伙同他人,事先预谋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死一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应对共同伤害行为的后果负责。

  近日,二中院依法判处代义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决赔偿被害人家人各项损失共计35万余元。

  ■ 对话

  “先在新疆挖煤,后去江苏打零工”

  新京报:怎么想起报复老板的?

  代义祥:1990年,我求代义军带我出去(挣钱),就到了柴某的建筑队做小工,做工只要给钱就行。我这人胆小,一切都是听他们(指王泽荣、代义军)的,他们说要报复老板,我就跟着去了。到现在,我对这个事情还是稀里糊涂的。

  新京报:逃跑的这些年你都做了什么?

  代义祥:最开始在新疆挖煤,半年后腿骨折了,就回家养伤。直到1998年伤才好,在家娶了媳妇,还有一个女儿。

  新京报:没想过自首吗?

  代义祥:案发后才知道事情挺大,感觉要去自首有理也说不清,就跑了。

  新京报:老婆和孩子现在怎么样?

  代义祥:两年前老婆得了癌症,我在家照顾她,之后因为借债较多,就在江苏打零工,补贴家用。被抓后,都没见过家人,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不知道妻子的病情怎么样,现在感觉特对不起老婆孩子,在老婆最需要我时不能陪在她身边,女儿现在刚满14岁……但该我承担的我必须承担,如果想到现在会被抓,当初也不会成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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