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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京籍补缴社保可在京办理护照

社保允许补缴满一年;首次明确今年1月份始缴生育险也可在京异地办证

2012年09月15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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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郭超)北京市出入境服务部门昨日透露,下周一起,非京籍就业人员只要补缴各类社会保险满一年,就可以在北京当地办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并首次明确,生育险自今年1月份始缴即可异地办证。

  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9月1日起,在北京市就业并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非京户籍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以及在京高等院校就读的大学生可在北京各出入境接待大厅(西城梁家园胡同接待大厅除外)办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截止到9月13日,北京市出入境服务部门已经受理6000余件次。

  此外,根据规定,自9月17日起,非京籍就业人员补缴(不能断缴)医疗险、养老险、工伤险、失业险等社会保险满一年(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连续往前推算不少于12个月),生育险从2012年1月开始补缴者,可以在京申请出入境证件。这就意味着,部分因故缴纳社保没满一年的非京籍工作人员,补缴社保后将可“异地”办证。也是出入境服务部门首次明确,只要从今年1月开始缴纳生育险的外地户籍工作人员,有资格“异地”办证。

  而北京此前公布的非京籍在京就业人员“异地”办证资格要求,需要连续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五类保险满一年,不能断缴、不能补缴。

  ■ 提醒

  非京籍人员在京申请出入境证件需原户籍地审批,办理周期较长,建议申请人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安排递交申请时间。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在原户籍地申请出入境证件。

  在原户籍地有未办结申请人员,不再重复受理。

  网上预约申请需注意正确选择“证件申请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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