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2:文娱时评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C02:文娱时评
下一篇

百度文库:转型才是上策

2012年09月19日 星期三 新京报
分享:

  【焦点话题】

  耗时一年多的韩寒诉百度文库侵权案,已由北京海淀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法院判决百度文库存在主观过错、判赔韩寒经济损失约8万多元,但驳回韩寒方面提出的关闭百度文库等主张。

  北京海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结果既回应了作家对网络版权的关切,也使网上文库这一新兴事物不致遭受重大挫折,双方应当都能够接受。只不过,法院以百度文库不负有对网络用户上传的作品进行事先审查、监控的义务,驳回关闭百度文库、道歉等诉求,意味着百度文库适用相关法规中的“避风港原则”,这一点很可能在将来引起更多争议。

  回顾这起版权纠纷,百度文库从一开始不承认侵权,到随后道歉、删档,再到着手建立反盗版机制,其过程可谓一波三折,典型反映了国内网站(ISP)对版权问题的态度。被侵权的作家及其代表组织(作家维权联盟)对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其实也有一个认识过程。如韩寒在本案开审后,撰文建议双方和解,表示不赞同律师提出的关闭百度文库的诉讼请求。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本着双方共赢的态度解决问题,这一思路值得赞赏。

  去年纷争初起时,我就撰文提出,百度文库可以做得更漂亮一些:一方面,百度文库不妨大大方方道歉、承认运作方式存在问题;另一方面,百度应借此时机,加强版权保护,完善电子阅读盈利模式,与作家实现互利共赢。这么讲的前提判断是,电子阅读(包括网上文库、手机阅读等)已逐渐成熟,付费阅读模式也渐渐为读者所接受。由于阅读模式的转变,作家对网上侵权的容忍程度势必越来越低,一旦ISP不作出积极回应,难免将面临接连不断的纠纷和诉讼。在这情况下,与作家携手共创未来,才是现实合理的选择。

  具体来讲,百度文库的转型出路在于,采取“获得授权+免费浏览+收费阅读”模式,即通过获得授权保障文库合法性,借此增强内容服务,对版权作品进行收费阅读。互联网的精神是分享,但分享并不意味着免费。如果付费阅读可以得到更多、更好的内容服务,就能够得到受众的支持。苹果公司Appstore的成功,已证明了这一点。但是,百度似乎并不这么认为。遭遇版权纠纷后,百度一边着手建立反盗版机制,另一边却干脆删除了文库中的文学分类。这表明,百度无意充当电子阅读领域的领头羊,或者认为收费阅读时机尚不成熟。

  既便如此,这场官司仍不乏积极意义。百度文库的遭遇,也是其他网上阅读提供者的困境。虽然百度文库借“避风港原则”躲过更严厉的追责,但可以预见,如果网上文库不着手探索和建立更好的版权保护和运作模式,相关侵权纠纷就永无休止。随着电子阅读日益盛行,利益相关方势必越来越重视该领域。作为行业老大哥,百度有责任也有能力率先实现阅读模式转型,引领网民进入新的网络阅读时代。

  □魏英杰(杭州 时评人)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