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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手机 男子劫杀女孩

模仿电视剧情抢劫同村女孩;当庭认罪并向被害者家属鞠躬致歉

2012年09月19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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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法庭上的张强承认检方指控,并向被害人父母鞠躬致歉,但没有获得原谅。

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没钱买手机,23岁的张强模仿电视剧情节持刀抢包。因抢劫时遭到同村女青年任某反抗,遂将其扎死。

  昨日上午,被控抢劫罪的张强,在二中院接受审理,其当庭认罪。被害人家属表示,不接受民事调解,要求判被告人死刑。

  男子抢劫遇反抗杀人

  昨日,张强戴着脚镣、手铐,被带进法庭。

  据起诉书显示,张强在2008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免予刑事处罚。

  检方指控,张强经预谋,并准备作案工具尖刀。今年4月8日20时许,张强在顺义区赵全营镇西小营村北北园子路边,对途经此处的23岁任某进行抢劫。

  遭到任某反抗后,张强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扎刺任某的头、面部及颈部数十刀,并扼压任某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后张强抢得任某一部诺基亚手机、挎包及包内的300余元现金等财物,所抢物品共价值500余元。

  4月10日,张强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

  死者家属求判被告死刑

  庭审中,张强承认检方指控事实。

  他说,案发前一周左右,其手机坏掉,想买个新手机,因为手里没钱,就想找个弱小女子抢她的包然后弄点钱。

  辩论中,公诉人称,被告人手机坏了,不依靠自己的劳动去挣钱换手机,反而预谋、策划抢劫并杀害被害人,占有被害人的财物和手机,其犯罪行为极其恶劣,加上其有前科劣迹,因此建议法庭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被害人家属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9.6万余元,并要求判被告人死刑。

  张强称,无论最终得到什么判决他都服从,但“我还是希望我的家人,能给被害人家人尽可能多的赔偿,在此我也向被害人家人表示深深的歉意”。

  随后,张强向被害人父母鞠躬致歉。

  此案当庭未做宣判。

  ■ 案情

  尾随女孩数百米实施抢劫

  之所以会萌生抢劫念头,张强说是因为看到电视剧中,持刀抢劫容易,来钱还快。

  他在法庭上说,当时只是想在村子附近,找个有包的,抢点东西,然后用来买手机。

  “当天晚上我7点左右到的案发现场,和女朋友打了近40分钟电话后,就发现有个女生,从此经过。”张强说,因为天黑,根本看不见女孩的样子,只看到身高有一米六左右,背着双肩包,刚好符合他的抢劫目标。

  为了抢劫成功,他之前就行动过一次,但没找到合适的对象,于是重新选择了作案地,因为“感觉那里比较偏、又黑,容易实施抢劫,得手后还不容易被认出”。当他看到这个女生后,尾随了两三百米,确定周围没人后,才从背后冲过去夺包。

  “她抓住我不放,还一直嚷嚷,我让他撒手,她就是不松,我就把她摔倒在地,她还抱着我的腿,我就勒着她的脖子拖行了有十来米,她还在嚷嚷。”张强说,他当时只想逃走,就拿刀扎了女孩,没想把人扎死。

  在朋友家借宿一晚后,张强逃到了张家口。4月10日,他回到顺义和女朋友见面时被抓获。

  ■ 讲述

  张强家人一直没登门道歉

  任某哥哥介绍,他们家和张强家相距不过200米,平时两家没有什么来往,只是认识而已。

  家人说,任某很有上进心,“她在一家小公司做财务,虽然工作很忙,可是依然报了夜大,一有时间就去上课”。

  其父表示,女儿平时在7点左右就到家了,可是当晚,她直到8点半都没有回家,家里打她电话,一宿都关机。第二天一早起来,就听说村北边玉米地里死了一个人,等到走近看时,发现竟是女儿。

  据被害人哥哥介绍,从案发至今,张强家人一直未登门道歉,也没有对他们进行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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