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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要求县级公立医院药价下调15%

2012年09月20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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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钟晶晶)发改委、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部委昨日下发《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公立医院要坚持公益性质,试点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破除“以药补医”,同时药品药价下调15%。此前国务院曾披露,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是今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工作之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是推动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今年6月份国务院批准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在全国选择300个左右县(市)改革试点,2015年实现县级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意见》要求: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资金来源渠道仅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地方财政也要加大投入。

  昨日,三部委在北京召开全国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会议,部署改革具体工作。据了解,昨日下发的《通知》即是落实《意见》制定的目标。药品加成政策催生的”以药养医“广为社会舆论诟病,变相增加了患者的医疗成本。《通知》也强调公立医院要坚持公益性质,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加大财政投入。

  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为落实改革目标,改革过程中将实施“三同步”,即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与降低部分检查检验价格同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与取消药品加成、降低药品价格同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与提高医保支付水平同步。

  卫生部部长陈竺1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正在2000多家医院推进。北京、深圳等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改革在取消药品加成、建立全新补偿、运行、监管机制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和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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