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表示认罪,第一被告人辩称作案是为救助患白血病弟弟;检方建议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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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昨日,北京今年最大的一起非法组织卖血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共有12名被告人受审。“血头”辩称,其作案是为了救助患白血病的弟弟。
检方建议量刑5年以下
昨日上午11时许,庭审开始,12名身着号服的被告人依次被带入法庭。作为第一被告人的34岁男子王海涛排在队首,他一看到旁听席上的亲友就痛哭失声。其弟、现年26岁的王海福此时正坐在旁听席上,患白血病的他做完骨髓移植手术后,因担心感染仍戴着医用口罩。
据检方指控,王海涛等12人于2011年左右逐渐形成团伙,长期在五棵松桥附近一家医院内非法组织他人卖血,所得赃款统一管理并逐级分赃。直到今年1月5日,被告人张立辉等9人被公安人员控制,并从其中多人身上起获非法所得人民币共29500元。此后,王海涛等其余3人被陆续控制。
根据检方出示的证据,被告人王海涛系该团伙头目;张传文介绍线下多人参与组织卖血活动并抽头牟利;张立辉主要负责收钱、管账;赵玉龙负责监督内部成员,防止私自挣钱;李晓鹏、付丙义、李国丰、韦宏远主要负责在医院找客源、谈价钱;薛胜凯、张建宁、赵红军、宋秋稳主要负责根据客户要求对外招募卖血人员。
检方认为,12名被告人均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建议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2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
对于指控,12名被告人都表示认罪。其中,王海涛等4人聘请了律师。在量刑上,4名辩护人均提出,应该根据他们在组织分工上所起到的作用、认罪悔罪态度等从轻判决。
对此,检方认为,由于被告人王海涛、张传文到案后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检方只对其他10人建议从轻处罚。
庭审最后,王海涛称:“我弟弟当兵时得了白血病家里遭了难了,为了救我弟我们家把房子都卖了,我现在缺钾浑身没劲,请法官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
本案未当庭宣判。
■ 案情
每人每天至少收入数百元
根据检方掌握的资料显示,12名被告人中,包括王海涛在内有4人曾因寻衅滋事等受过处罚,他们大多数都使用化名或代号,有的之前是做群众演员的,有的是在QQ上认识了血头。
据被告人赵玉龙称,2011年10月1日以来,他通过上网得知献血能有些补偿,于是就到该医院献了一次血,并因此得知有一拨人专门干这行挣钱,“我通过一个叫王海涛的血头同意,也开始干这行,他让我负责在医院内盯着那些负责拉客献血的同伙,防着他们自己私吞钱,看每天他们接多少献血的人”。
证据显示,他们一般把需要血的人的基本情况问清楚,然后在网上发布消息找卖血的人,谈好价钱、见面时间、地点,再把他们带到医院输血科,以患者亲友的名义去抽血,之后将献血凭证交给患者,患者就能再向医院申请同样数量的血液。
一般来说,他们和患者家属谈的价钱是每用100毫升血400到500元,一般每人每次献血400毫升,患者家属要给1800到2000元。
而献血者的证言称,在王海涛等血贩子处卖血,献血者每献100毫升血能拿到100元钱,献400毫升最低的给350元,最高的给500元。
口供显示,该团伙成员每天组织卖血的非法所得除去给手下开支外,其他的被王海涛拿走三分之一,剩下的由张传文、赵玉龙、张立辉等平分,总之每人每天至少有数百元收入。
■ 焦点
是否具社会危害性可轻判?
庭审中,王海涛的辩护人称,王是为救弟弟才走向犯罪,目前他自己患有肾病又长期缺钾,经常头晕头疼,恳请法庭能综合全案因素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被告人张传文的辩护人则提出,本案中,被告人并非非法收集血液用于出售,他们每天都到医院,遇到有困难的患者后,就直接将其和卖血者建立起联系,事实上只是起到了中介的作用,且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患者及患者家属。因此,并不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
辩方还举了本案中证人夏某的例子。夏某从江西老家来京求医,当时需要输血4000CC,而每名献血者一次只能献400CC。在当时血荒的情况下,最终是被告人帮其快速找到了10名血型一致的献血者。
对此,检方认为,非法组织卖血罪是指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组织他人卖血的行为。而根据相关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卖血,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组织卖血三人次以上的;2、组织卖血非法获利累计2000元以上的等。
公诉人说,刑法规定此罪是要维护正常的卫生管理秩序,而被告人所侵害的法益也正是国家所保护的正常秩序,因此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王海涛的特殊情形,公诉人认为,其在组织卖血中起到领导者的作用,在分赃上又是分得较多的,因此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性都比较大,不能适用缓刑。
■ 对话
“要知道是犯法我也不敢干”
为了给小儿子治病,王海涛的父母目前租住在一间约五平米的平房里,距离五棵松桥约10分钟脚程。
亲友称,王海涛兄弟四人,他排行老大,小学文化;老二年幼时出车祸身亡;老三中学文化,在老家开铺卖粮食。一家人的指望都在小儿子王海福身上,没想到却得了病。
据其老家黑龙江省肇东市尚家镇尚家村村委会会计孙万斌介绍,为了给王海福治病,王家四处借债。村里也曾想办法,通过民政部门帮王家筹得了数千元。
新京报:你犯案和你弟弟得病之间是什么关系?
王海涛:(痛哭)我真不是有意犯法,2007年弟弟查出白血病,然后把家都卖了,后来我在医院开黑车时发现这个(组织卖血)挣钱,一来二去就帮着给人介绍买血卖血,谁知道这事犯法。
新京报:求医过程中,你们最困难时什么样?
王海涛:我爸说把房子和地卖了,再加上积蓄、借款,凑了60万,做了骨髓移植手术,但是之后还有吃抗排异反应的药等,也不是所有都能报销,里外里就欠了几十万。我在医院边开黑车,媳妇给人家看孩子,母亲给旅店洗衣服,那些卖盒饭的、干保洁的有时给我口饭,剩下的馒头冻起来都不能扔。
新京报:你现在怎么认识你的行为?
王海涛:这事情出了也实在是没辙,我的确没文化,我要知道是犯法我也不敢干,但只能说是生活无奈,我需要钱。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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