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副区长称事发前已签订协议书,并撤销法院起诉书;与家属此前准备应诉说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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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昨日,辽宁省盘锦市村民占地纠纷致死事件有了新进展,死者王树杰之妻姜洋承认,王家在事发前已经签订了稻田的补偿协议,冲突起因是其家人对征地范围外的一处住宅提出补偿,协调未果,后与警察发生冲突致王树杰死亡。
兴隆台区副区长韩彤接受采访时也称,王家在事发前已经签订了稻田补偿协议。
这与记者此前了解到的情况不同。9月23日,记者从村民处了解到,在冲突发生前,王家并没有签稻田补偿协议。
征地纠纷源于“房子”?
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介绍说,今年3月起,后二十里堡开始征地,王家所承包的稻田也在征地范围之内。
所征土地是当地农场土地,农场已将土地承包给村民,因此需要解除承包合同,并给予补偿。
兴隆台区副区长韩彤昨日介绍说,王树杰的哥哥王树龙曾要求,将他家不在征地范围内的300多平方米的房子也一起征用。王树龙称,自己身体不好,拿到补偿款后就准备回山东老家,他提出的要求是按90万价格来补偿。9月12日,农场委托拆迁办作评估价格是47万,遂与王家一直在协商。
协商一直未果。
9月21日,王家与施工队发生冲突,警察介入,调解纠纷中,开枪打死了王树杰。
9月23日,该村村民告诉记者,王家一直补偿没谈拢,所以没有签协议。
9月24日,政府有关部门告诉记者,王家领到救助金,并且签署了稻田的补偿协议。
昨日上午,记者去王树杰家,其家门口有12名人员拦阻,不让记者进入。下午5时,在当地政府官员陪同下,记者进入王树杰家。
王树杰的妻子姜洋侧卧在床上,单手掩面,回答记者问题。
姜洋说,稻田的事情已达成协议,“我听我丈夫回来念叨的。他们谈的是房子的事儿。”
当记者询问,王家是否拿到400万元救助金,姜洋沉默后,“你别问我了。我心脏不好。”
官方否认强行征地 称协议已签
昨日,兴隆台区政府向新京报记者出示了王家与政府签订的协议书,签订时间是今年9月3日,甲方是兴隆台区国营兴隆农场,乙方是王再元、王树龙、王树杰三人。
该协议书称,双方自愿解除承包合同,甲方给乙方18年补偿,时间从今年1月1日到2029年12月31日。补偿金额是每亩地每年1000元,王家有地15亩。18年补偿金额是27万元。
该协议最后加了一句话“经9月3日双方口头协商意见,同意此协议。”同时盖有王树龙的手指印。
农场起诉王家,撤诉说法前后不一
王树杰被打死后,妻子姜洋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称,政府征用土地,他家因为补偿标准太低没有同意,政府将他们起诉到了法院,法院的传票已经下来了,定在10月9日开庭,他家也准备好了出庭应诉。
昨日,兴隆台区政府副区长韩彤告诉记者,农场已于9月5日,撤销了起诉,并提供了一份由“盘锦市兴隆台区国营兴隆农场”盖章的“撤诉申请书”。
昨日,姜洋对此表示,她不知道农场曾起诉王家到法院。
针对王家关于占地纠纷前后所述不一致,以及有关这份协议书的真伪,记者向兴隆台区政府提出要采访王树龙或者王再元(王树杰的父亲)两人予以核实。
该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这两人都在21日的案件中涉嫌犯罪,目前属于公安侦查阶段,不方便安排采访。
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事发之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以及盘锦市相关部门联合成立调查组。检察院也曾多次取证。具体调查进展还需要咨询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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