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构建项目决策、预决算、申报等六大机制
新京报讯 《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管理办法》及配套项目申报管理操作规程已经专项资金联席会和市政府专题会审议通过。
中共北京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发挥文化中心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意见》,强调“建立北京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每年统筹100亿元,用于支持首都文化发展”。
本年度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将构建项目决策、预决算、申报、论证评审、检查监督、项目评价六大机制,实现“决策有评估、预算有评审、过程有监督、结果有评价”四个目标。特别是在资金支持方式上实现创新,在补助,奖励和贷款贴息等传统支持方式的基础上,创新设立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统货平台、直接注资等支持方式,提升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