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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猥亵11岁女生 教导主任被刑拘

事发垡头小学,私了不成家属报警;警方认定疑犯未见精神异常,不予取保候审

2012年09月28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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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杨华军)“真没想到,女儿会在学校发生这种事情!”昨日,市民李女士称,今年4月24日,自己11岁的女儿芳芳(化名)遭到垡头小学教导主任苑振山的猥亵。目前,苑振山已被警方刑拘。

  11岁生日当天遭猥亵

  “事发当天是芳芳11岁的生日。”昨日,李女士拿着户口本,执意让记者看芳芳的出生日期。

  当天下午,第一节是计算机课,垡头小学教导主任苑振山兼任任课教师。

  一份苑振山接受警方询问的笔录显示,下课后,苑振山让芳芳帮他把一摞文件送回办公室,并嘱咐她一个人去。师生进入办公室,苑振山锁上门对芳芳进行猥亵。约5分钟后,苑振山放开芳芳,警告她“不许跟老师和家长说”。

  芳芳随后将此事告诉班主任李老师,李老师马上联系家长和校领导。

  双方曾协商赔偿35万

  李女士称,事发后,垡头小学校长蒋学凤协调处理此事。“蒋校长说经校方调查了解,苑振山确实对芳芳进行了猥亵。校长希望为了保护孩子隐私,家属能与苑振山私下解决。”记者昨日向蒋学凤求证此事,蒋学凤称开会没时间,拒绝记者采访。

  李女士说,他们听从了校长的建议,咨询相关律师后,提出了35万元的赔偿要求。警方询问笔录显示,蒋学凤将此情况转告给了苑振山,苑接受了35万元的赔偿金额。

  随后一个月,李女士未收到赔偿。每次催促,对方都称赔偿额巨大,仍在筹措。5月24日,李女士下“最后通牒”:3日内不解决便报警。5月29日,她拨打了110。

  接受警方询问时,苑振山曾承认有35万元赔偿金一说。但他表示偿还期限是6月20日,该说法遭到李女士的否认。

  申请取保候审被拒绝

  在警方陪同下,李女士带芳芳进行了伤害鉴定。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显示,芳芳“处女膜粉红色呈环状,在相当于钟表面‘9’点处可见浅表小裂痕,深度约为膜宽三分之一”。

  5月30日,苑振山被朝阳警方刑拘。苑振山称自己有家族精神病史,曾出现妄想症、精神分裂等症状,精神疾病影响其承担相关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取保候审。

  经过警方鉴定,苑振山行为动机明确,未见明显精神异常,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朝阳分局对其做出了不予取保候审的决定。

  ■ 追访

  家长称女童屡有轻生念头

  “妈妈,我感觉我跟别的小朋友不一样了。我特别的脏。我还是死了算了。这样就可以去一个干净的世界。”李女士说,听到孩子说出这样的话,她很难受。

  事发后,芳芳多次向她表达了轻生的念头,李女士现在不敢离开女儿。

  李女士称,她辞掉了月薪过万的工作,每天24小时跟芳芳在一起,陪她接受心理治疗。今年5月,她们还搬了家,远离原来的环境。

  李女士出示的一份北大六院的诊断书证明,芳芳患上中度焦虑症和重度抑郁症。

  今年8月底,芳芳的情绪很差。别的小朋友都开学了,她还要在家接受治疗。至于何日才能重返校园,李女士表示要听从医生的建议,“短期内是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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