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突出报道;获奖媒体还有《人民日报》和《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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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昨天,因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突出报道,《新京报》获颁首届“阳光中国”媒体贡献奖。“阳光中国”奖由北大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组织评选,评选经费由该中心负责筹措,不接受行政机关任何形式的资助。
北大法学院副院长、北大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主任王锡锌接受采访时说,“阳光中国奖”是中国第一个由民间学术机构发起设立,以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实践主题为基本奖励对象、以制度创新的机制与绩效为基本奖励依据的奖项。该奖共设三个单项奖,“阳光政府奖”“公民行动奖”和“媒体贡献奖”,单项奖奖项可以空缺。
北大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副主任李媛媛说,奖项坚持非盈利原则、独立原则、公正原则和公开原则,由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等13名宪法行政法学界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
《新京报》的获奖理由是“紧扣热点关注民生”。评选委员会专家认为《新京报》的报道广泛涉及房租监测、社保征缴、拆迁规划、市政交通、展现了全国各地民众在生活中遭遇的信息公开问题,以及普通居民捍卫权利的努力。同时获得“阳光中国”媒体贡献奖的还有《人民日报》和《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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