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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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规则容易守规则难

2012年10月02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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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社会要养成遵守规则的习惯,政府机关和官员应率先垂范。

  从10月1日开始,我国将开始实施诸多新的法律法规:《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规则》等。其中最令人注目的莫过于《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了。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管得好与不好,不但直接关系到国家机关事务的依法、合理和透明,而且关系到国家管理的清正、廉明和公正。管理得不好,必然会产生浪费、腐败,甚至玷污政府形象。《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囊括并规范了包括三公消费、政府大楼等许多民众关心的内容,但究竟能不能真正贯彻执行好,依然有待观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不知制定了多少,已形成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但是,这些法律法规执行得如何?毋庸讳言,一些执行得并不好,有的甚至很不好。以信息公开为例,一些部门总是躲躲闪闪,最近推行的三公公开,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看似是公开,实则是搪塞,缺乏细节,让人看不懂。

  任何规则制定起来不是最难的,最难的是真正落地。好规则不是制定出来的,而是执行出来的。就以往我们无数的规则讲,一个个都是好规则,但有多少被不折不扣地贯彻和落实了呢?人们常说,“经再好,就怕被歪嘴和尚念歪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很好,但一级又一级的政府部门怎么念,无疑是一个问号。

  温家宝总理今年4月10日在会见新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时,曾引用了《论语》里孔子的一句名言:“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一个社会若要养成遵守规则的习惯,各级政府机关和官员应率先垂范。但愿,《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能成为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的一个“紧箍咒”。

  □亢振洲(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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