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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贷7亿 农商行8高管获刑

北京最大骗贷案做出终审判决;银行高管与担保公司勾结骗贷,量刑从有期徒刑6年至无期徒刑不等

2012年10月11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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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通过虚构二手房房贷手续、小企业贷款手续,原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农商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行长田军等8名银行管理者勾结担保公司共同骗贷7.08亿余元。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北京最大骗贷案做出终审判决,量刑从有期徒刑6年至无期徒刑不等。

  300笔贷款骗走7亿

  2010年8月23日,本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除了银行方面的8名高管外,这起窝案中包括了北京华鼎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胡毅及其员工等10人。这起案子在当年连审了五天之后,于2011年8月19日做出了一审判决,但判决结果始终未对外公布,直到被告人(除田军、史振勇二人外)上诉,此案进入了二审,并在近日对二审结果进行了公开宣判。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2月至2009年2月间,被告人胡毅等人以华鼎担保公司的名义,指使他人虚构二手房交易的事实,冒用借款人身份与北京农商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从北京农商银行大郊亭支行、十八里店支行骗取贷款255笔,共计人民币4.47亿余元。

  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间,胡毅指使他人在社会上收购无真实经营的北京飞扬世纪商贸有限公司等45家公司,由他人使用这些公司的营业执照,采取互相担保的方式,从北京农商银行十八里店支行骗取贷款45笔,金额共计人民币2.61亿余元。

  担保公司董事长被判无期

  胡毅称,2004年3月,他成立了一家地产经纪公司,在建设银行东四支行做二手房贷款的担保业务时就使用了40余笔虚假贷款担保资料,后来建行系统全面停止二手房贷款业务,“为堵上建行的贷款,我着手联系其他银行做担保业务”。2007年底,胡毅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当时的北京农商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行长田军。为得到田军的帮助,他先后给了田军几百万现金、轿车、手表等财物。

  法院认为,田军的行为构成了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胡毅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对其他涉案人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 案情回顾

  一枚公章牵出骗贷窝案

  在这起窝案中,银行内部并非全无发现。2008年9月,另外一家银行员工赵某准备贷款买车,却从银行征信系统查到自己在北京农商行十八里店支行曾经有过一笔200万元的二手房贷款,于是怀疑自己被借名骗贷于是向农商行房地产授信部投诉。

  农商行总行随即派检查组到商务中心区支行,但是时任农商行商务中心区支行授信审批部经理的闫雪松发现后,仍谎称是担保公司失误造成的被冒名。

  而2008年底,十八里店支行遭遇房贷审计,田军等得知胡毅当时已经无力偿还房贷按揭,于是银行高管们和胡毅商议出另一种“空手套白狼”的方式——胡毅从 “执照贩子”处买来40余家无真实经营背景公司的营业执照、企业公章等全套手续,再以这些空壳公司在十八里店支行骗取小企业贷款。

  根据被告人受审时的供述,他们准备以小企业贷款的资金填补假按揭的窟窿,预谋在小企业贷款1年后,以小企业破产和清理不良资产等方式,使数亿元欠贷成为坏账。

  直到2009年2月27日,胡毅前妻李京晶等人为支取一家空壳公司的贷款,前往农商行营业部办理信贷卡,被银行柜员发现这家成立一年有余的贷款企业,公章上根本没沾过印泥,详查发现贷款支取账户牵扯多笔小企业贷款,随即报警并牵出这起窝案。

  北京农商银行8人获刑

  田军 犯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获刑20年

  担任北京农商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行长期间,收受胡毅给予的人民币360万元、奥迪A6L3.0T轿车1辆、宝马525Li轿车1辆、卡地亚牌手表2块、百达翡丽手表3块等。

  史振勇 犯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获刑17年

  担任北京农商银行十八里店支行副行长期间,收受胡毅给予的人民币78万元、港币30万元、笔记本电脑、手表等。

  张嘉 犯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获刑16年

  担任北京农商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授信审批部副经理期间,收受胡毅给予的人民币30万元、港币100万元。

  朱立国 犯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获刑16年

  担任北京农商银行十八里店支行行长期间,收受胡毅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苹果牌笔记本电脑1台。

  刘利华 犯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获刑13年

  担任北京农商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行长助理期间,先后收受胡毅给予的金饰品、手机等物品,价值人民币5万余元。

  闫雪松 原为北京农商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授信审批部经理,犯违法发放贷款罪、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13年 

  孙建华 犯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获刑9年

  担任北京农商银行大郊亭支行行长期间,收受胡毅给予的港币10万元、帝舵牌手表1块。

  李欢 犯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获刑6年

  担任北京农商银行大郊亭支行副行长期间,收受胡毅给予的港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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