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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套房”为何能长期隐瞒

2012年10月12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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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社会公示和事后核查,应当成为官员财产申报的两个必选项,在内外部的强大监督之下,官员才不敢有所隐瞒,财产申报的反腐意图才能实现。

  针对有网民曝光广州番禺区城管局政委蔡彬及其妻儿名下拥有21套房产一事,番禺区纪委作出回应,经查,蔡彬家庭房产数量与网帖所列数量基本一致,此前蔡彬在其每年的财产申报中,均称自己拥有住房两套,存在严重的瞒报行为。鉴于蔡彬的错误行为,番禺区委作出对其停职的决定,并作进一步调查。(新华社10月11日)

  一个涉嫌贪腐的网络举报,再一次得到证实和查处,不过,这并不值得高兴。蔡彬拥有的21套房产中,不少都是很早就开发出售的楼盘,也就是说,蔡彬隐瞒名下房产,多年前就开始了。那么,蔡彬的财产异常为何长期未能被发现?

  其实,按照常理想想,有21套房产,这样严重超出个人收入的资产,怎么会敢主动报告给组织?“瞒报”是必然的。换言之,仅仅靠个人主动申报,很难发现贪腐现象。

  “官员坐拥21套房”,暴露出目前官员财产报告制度的两个不足:一是,只报告不公开,官员申报自家财产后,这些资料被束之高阁,民众无从查看,更谈不上对官员诚信进行监督;二是,与财产申报相匹配的信息核查机制跟不上,现实中,很少听到有地方对官员申报财产展开核查的,更没听说过有贪腐官员是在核查过程中被挖出来的。

  官员财产申报,关键不在于申报本身,而是申报之后怎么办。社会公示和事后核查,应当成为官员财产申报的两个必选项,在内外部的强大监督之下,官员才不敢有所隐瞒,财产申报的反腐意图才能实现。

  官员申报增加公示环节,是民意所向,时机也已成熟,现在所需要的,是推行的魄力。而事后核查环节,一度被认为很难做到,现在看来并非如此。固然,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难以全面核查官员申报财产的准确性,但至少,在不动产信息这块,核查机制的建设业已成熟——现在房产信息的网络查询十分便捷,加之房产信息很快将全国联网,所以核实官员的房产信息,很容易就能做到,此次网友曝光后,番禺区纪委很快就核实了“21套房”的真实性,就是明证。

  从“天价烟局长”周久耕,到“表叔”杨达才,再到“房叔”蔡彬,网络反腐一次次显露威力,这同时也说明加速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建设,眼下似乎处于一种胶着状态中。一些人认为,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急不得”,需要相关配套措施完善后,才能全面推行。然而,从民意的呼声和反腐的现实看,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实在不能再等下去。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建设其实没必要一步到位,而完全可以从易突破的环节做起,例如社会公示和房产信息核查等,逐步积累经验,在实施中一点一点去完善,最终财产申报公示制自然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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