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表示,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意味着全指标监测并及时发布监测结果
据新华社电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民11日在“全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现场会”上指出,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意味着全指标监测并及时发布监测结果。新标准规定了6项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要防止在推进新标准监测中只注重PM2.5监测。
“新标准监测并不仅仅只是PM2.5监测,我们要防止在推进新标准监测中只注重PM2.5监测,对其他监测指标重视不够。”赵英民提出,关于实施新标准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一是要全面实施新标准,就意味着要全指标监测并及时发布监测结果。其实在一些大中城市,个别时段臭氧等污染物的危害可能超过了PM2.5,更需要抓紧开展监测、发布信息、研究对策,不能以偏概全,只重视PM2.5,防止造成被动。
二是合理用好AQI(空气质量指数)。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已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外,还涉及点位布设、设备选型、自动监测、评价方法标准技术规范等众多内容。
赵英民说,目前,我们正在组织修订《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制定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检测技术要求》与《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年内发布,尽快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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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海域新增环境监测站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11日说,到“十二五”末期,我国将建成由“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和“重点区域预警平台”组成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据悉,目前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由113个重点城市扩大到338个地级市,国控监测点位由661个增加到1436个。已建成14个国家环境空气背景监测站,正在我国南海海域新增一个背景站,即西沙国家环境背景综合监测站,该站已进入建设阶段。吴晓青说,开展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的74个城市496个国控监测站点中,已有138个站点开始监测并发布数据。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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