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司机没有闯红灯的故意,过线后及时停车,也没对交通安全构成威胁,这样的过线不应处罚。要遏制基于多罚款而故意模糊对闯红灯的认定,需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齐头并进。
明年1月1日起将执行的“驾驶证管理新规”,加大了闯红灯的处罚力度,扣分从3分提高到6分。两次闯灯,就得重新考试。同时交管部门也表示,司机在刚变红灯时没刹住车过线,视频设备一般不会记录为闯红灯。(10月12日《新京报》)
官方对“过线即停不处罚”的披露,在网上引起了极大的关注。某门户网站的网民评论,上线10小时即超过了2万条,可谓“热烈”。在这些纷繁多元的意见中,有两处颇值得评说:一是有网友质疑“为何违法却不处罚”,二是有网友埋怨“我们这儿照样罚”。
先说第一点。交管部门的具体解释是,如果车辆在红灯亮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交管部门不会对其进行处罚,而如果过线后还有明显位置移动,即会被处罚。
网友将“过线”即视为闯红灯,并进而推论既然违法就该罚,这实则是将“违法”和“处罚”过于简单化和格式化了。就如同并不是所有的杀人行为都构成故意杀人罪,也并不是所有的过线行为都是闯红灯。正当防卫杀了人,就不应处罚。无违法故意,因为刹车、交通甚至交通信号灯等原因造成了过线,司机没有闯红灯的故意,在过线后及时停车,也没有对交通安全构成任何后果或威胁,这样的过线也同样不应处罚。
作为惩戒的行政处罚,并不以“罚”为目的,而是为了教育和警示行为人。司机在刚变红灯时没刹住车而过线,这说明司机并没有不遵守交通标志的故意。不是说闯了红灯不处罚,而是在法理上就不应认为那是闯红灯,根本不存在“违法”。
再说第二点,某些地方“过线即停”交警也照罚。这说明在对闯红灯的执法上,各地标准不一。从交管部门的信息披露来看,“过线即停不处罚”并非新规,而是既有的惯例。据称,电子眼拍摄闯红灯,认定违法一般要拍3张照片,其中1张是车辆在红灯时还没越过停止线的照片,随后2张是车辆在红灯时继续前行,越过停止线和彻底驶进路口的照片。这3张照片会明显记录车辆在红灯过程中的位置移动。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交管部门不会对其进行处罚,而如果过线后有明显位置移动即会被处罚。
这样的认定标准已然较为细致,但在我们的生活经验里,不知道此标准的司机还大有人在。不少人因刹车不及时等原因过线,为避免被罚反会选择退回线内。因此,当务之急应是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将这些细致的执法标准传递给每一位司机,让他们能够自主地选择合法驾驶。
而对应各地的执法实践,最需警惕的,还是有些地方的交通管理并不愿细化执法标准。要遏制基于多罚款而故意模糊对闯红灯的认定,需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齐头并进。一是建议国家和省级公安部门针对闯红灯执法开展不定期检查,对违法设罚和违法处罚,应及时处理,并问责到位;二是畅通行政相对人的救济管道,让违法处罚能够基于行政复议或是其他救济途径得到及时的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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