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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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2年10月15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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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怎能“以错纠错”

  《新京报》报道,顺义区77岁的崔老汉和侄女在村里盖房被镇政府认定为违建,要求限期拆除。崔家行政复议期间,房被镇政府强拆,顺义区政府复议认定镇政府“强拆行为违法”。崔家随后对“限期拆除”申请复议,区政府却就“强制拆除”作出复议决定为由起诉。二中院一审判决区政府败诉。

  针对行政执法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复议和诉讼两种纠错机制。俗话说,打铁必须本身硬,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之纠错程序尤其要慎重,否则,以错纠错,将会后患无穷,极大地增加纠错成本。

  像本案,相对人申请对镇政府的限拆行为是否违法进行复议,顺义区政府就好好复议限拆行为实体上是否违法、程序上是否违法,并就此作出决定亦足,咋会不请而议,去复议后面的强拆行为呢?现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责令重新复议,使事情又回到了起点。按照法律规定,相对人对重新复议后的决定不服仍然可以诉讼,这对行政机关的公信力造成多大伤害,又增加相对人和复议机关多少诉累,还浪费多少司法资源!而且这一切,只要复议机关复议时谨慎些、合法些,维护相对人权益充分些,本可避免。

  更不可以思议的是,在复议中还发生了强拆行为。因为《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得强拆,这个错误的直接主体当然是镇政府,但区政府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是领导和被领导、命令和服从的关系,上级是可以对下级发号施令的。按理,区政府接到复议申请后,一个命令就可以轻松遏制镇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发生,遗憾的是这个动作完全没有。可以说,正是区政府自己的行政不作为,才未能避免镇政府的另一个错误行政行为的发生,也为自己作出复议决定制造了障碍。

  □慕公(大学老师)

  违法搭建“比赛”怎么没人管

  今年,政府对我所在的老旧小区进行了节能改造,7月左右,改造完成。刚为居住环境的改善而高兴,却不料小区里掀起了一场违法搭建“比赛”,让人心堵。

  先是我一楼的某家人,将原先建在外墙边的,一平米左右的低矮杂物间,猛扩成20多平米的大房子,为了装修,这家人竟将刚装好的一大片外墙保温板给拆掉。从这个违法建筑刚搭建起,许多小区居民打电话举报,包括找房管所,打12345热线,打城管热线等,甚至北京有媒体也作了报道,但这些都没能阻止房子建成。

  如此肆意搭建没人管,这下可好,引来了一群效仿者。先是那户人家的邻居,同样也将小杂物间扩建成10多平米的大房;小区一块空地,本是居民晒衣物和孩子玩耍之处,三家人在此处搭建了三间房子,其中一间刚以1400月租租了出去;一家小店老板,将路边一块空地围起来建鸡舍养鸡;多户人家在路边搭停车的车棚……

  连续三个多月的乱搭建“比赛”,让小区的公共区域大量被蚕食,连停个自行车的地方都紧张,孩子玩的地方也少了,被放养的鸡在小区溜达……居住的品质严重下降。到底是谁在纵容这场违法搭建,难道就没人管吗?

  □京声(市民)

  小广告换牙膏这个办法好

  石景山城管苹果园分队开展“小广告换实物”活动,王女士提着满满一袋小广告兑换了两把牙刷和一块洗衣皂。(10月14日《北京青年报》)

  不合规定的小广告无孔不入,在这么多年的整治中,有关部门尝试了很多办法,但效果似乎都不明显。

  笔者注意到,其实这些广告张贴的位置还是以居民区和小街小巷居多的,清理他们依靠居民更是有着便利的条件。治理这样的城市牛皮癣,全民作战显然要比城管孤军奋战好。

  “城管牙膏换广告”的办法,值得更多地方学习。

  □郭元鹏(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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