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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叭吓哭男童 司机朋友被扎死

男童父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审,始终否认指控;辩护人称其出于自卫才伤人

2012年10月17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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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被告人赵荣国被带上法庭,其始终未承认扎死他人。

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一声喇叭响毁了两个家庭,喇叭声吓哭男童,男童父亲涉嫌持刀扎死大货车司机的朋友。昨日,男童父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一中院受审。

  事发

  喇叭吓哭男童引争执

  现年39岁的被告人赵荣国,曾在1997年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据检方指控,今年4月26日17时许,赵荣国在房山区周口店镇新街村正街,因嫌货车司机沙征(化名)按汽车喇叭将儿子吓哭而与之发生争执,后赵荣国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扎刺沙征的朋友沙新(化名)。最终,沙新被刺身亡。案发后,赵荣国主动到案,但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均不承认伤人事实。

  庭审

  被告当庭否认持刀扎人

  上午10时许,身着号服的赵荣国被带入法庭,他一脸平静。“有意见,我没拿刀,也没扎被害人。”一听完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赵荣国提出了异议。

  据赵荣国称,案发当天,他开车带着妻儿去新街村正街买菜,“停好车后下车去买菜,听到有喇叭声把我儿子吓得呜呜哭,我就拿着菜一边走一边骂,我也没明着骂谁,但司机下车就打我。”

  据检方出示的证据,现场目击证人于某等证实,被害人沙新当时正和几名黑车司机聊天,看到驾驶大货车的朋友沙征路过此处时,特意提醒他前方可能有交警,于是沙征准备在路口掉头。也正是在掉头时摁了声喇叭,结果赵荣国带着把刀冲了过来。多名证人看到,之后沙征也拿着铁棍从大货车上下来,而沙新拿着玻璃杯过去抡了一下赵荣国,结果就被后者扎倒在地。

  据公安机关证明,作案后赵荣国主动去了派出所,但是以报案人的身份陈述了经过,隐瞒了自己涉嫌持刀伤人的情节,检方认为鉴于其始终不承认扎死他人的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

  量刑

  检方建议判无期以上

  检方认为,赵荣国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证据充分,事实清楚。鉴于其认罪态度恶劣,建议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能对被害人家属积极赔偿,可以酌情减轻处罚。此案未当庭宣判。

  而赵荣国的辩护人则认为,赵荣国当时主观上并非想持刀伤人,是因为对方俩人拿着铁棍和砖块,出于自我保护的心态才伤了人,请法院考虑到这一情节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以下刑罚。

  除刑事部分外,被害人沙新家属还提出了56万余的民事赔偿,对此赵荣国表示自己没能力赔偿。

  ■ 追访

  妻子证言称被告承认扎人

  昨日,被告人赵荣国的妻儿未到庭。根据其妻子之前在司法机关的证言,案发时他们一家三口驾驶一辆奥迪车到市场买葱,大卡车司机按喇叭把她儿子吓哭了,赵荣国一下就急了拿着刀跑过去,“后来我丈夫给我打来电话,问那人伤得怎么样,我说人死了,是你扎的吗,他说是他扎的,并且说赔多少钱都行,让我找人把他捞出来。”

  而根据赵荣国的姑父的证言,赵作案后曾问他该怎么办,姑父劝他去自首,赵走到派出所大厅后又打电话给姑父问“不承认行吗”,姑父告诫他“争取好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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