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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统计明年新增78项指标

2012年10月19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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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轶骁)从明年起,保险业务监管将再度趋于严格。记者昨日从多家保险公司证实,保监会已向保险公司和保险资管公司下达《关于印发〈新增电话销售等统计指标〉的通知》,在保险业务统计中增加78项业务指标,以便全面掌握保险业务情况。

  据了解,这一统计制度将从明年起正式实施,各保险公司在报送2013年1月的业务统计时,需按照新标准向监管部门上报。

  记者了解到,《通知》中新增统计指标达78项,共分为七个大类,主要集中在非保险合同缴费、电话互联网销售和责任险产品销售方面。

  其中,在人身保险公司非保险合同交费、退保情况方面,增加了投连险独立账户本年新增交费、退保情况等16个指标;在电话、互联网销售方面,增加电销业务情况、网销业务情况等14个指标;在责任险产品销售方面,增加校方责任险等36个统计指标。

  根据今年保监会在投资方面的新规,《通知》还要求获批发行次级可转债的保险公司、以及托管非保险资金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报送业务情况时增加相应的数据。

  除了增加统计指标外,保监会还对农业险未决赔款等3个统计指标的报送频度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季度报送改为每月报送。

  此外,根据《通知》要求,还将人身保险产品原有的“三分类”——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调整为人身保险、年金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四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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