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掌握拆迁款不给,婆婆无钱买房,起诉儿媳并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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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昨日,朝阳法院执行庭法官,将一笔100万的执行款,发还给72岁的老人杨秀银。这原本属于老人的拆迁款掌握在儿媳手中不肯归还,老人将其告上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将儿媳告上法庭
“我家的矛盾都是钱惹的祸啊。”昨日,躺在民航医院病床上,聊起这段家事,杨秀银一直流泪。杨秀银因骨结核刚换了后背的四根骨头、加了个钢板。
杨秀银和老伴原在朝阳区高碑店乡有宅基地一块,2009年拆迁,拆迁款共计350万元。杨秀银有一子一女。因两位老人行动不便,基于信任,杨秀银委托儿媳办理拆迁领款手续。
2009年6月30日,儿媳领取拆迁款350万元,将108万元返还给杨秀银。
“我原来心里盘算,这350万拆迁款中150万给我们老两口重新买房,200万儿子、女儿对半分。”杨秀银说,儿媳觉得“我(杨秀银)和女儿各50来万就够了”。
老两口需要钱买房子住,几次跟儿媳讨要未果,将儿媳告上法庭。
婆婆讨要回百万元
朝阳法院执行二庭法官李森称,宅基地是属于杨秀银二老的,不论这笔拆迁款如何分,首先350万应该先还给老人。经法院判决,最终确认拆迁款350万元中,89万元归儿子和儿媳所有,剩下的钱应归还老人。但儿媳并未还给应属于老人的余款。随后,老人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返还余款。
法院执行过程中经查,儿媳领取拆迁款后在保险公司投保商业保险一份,金额100万元,尚未到保险合同理赔期限,除此外别无其他大额可执行财产。
但10月20日是交回迁房欠款的最后期限,如果不把钱交齐,老人将失去住房。
经法院做工作,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儿媳自行到保险公司办理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手续,并将全部保险款支付给杨秀银,杨秀银放弃其余债权。
昨日,法官亲自赶到民航医院返还老人百万支票。
■ 提醒
委托领拆迁款
最好立委托书
提起哥哥一家人,杨秀银的女儿谭冬燕红起眼圈,“这有钱还真不如没钱。”这几场官司一打就是两年,今年3月,父亲因病去世,母亲也生病入院,“这与家庭纠纷脱不了干系。”。谭冬燕说,原本一家人很和睦,老人从未跟儿媳红过脸,兄妹两家还每周都聚会,而如今却形同陌路。
躺在病床上,杨秀银流着泪念叨,“前两天实在想儿子了,就给他打了电话。”
法官李森介绍,这种因拆迁款引起的诉讼,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在现今并不少见,所以法院希望借此提醒,子女在家庭利益再分配的问题上不要过多留恋物质,也要上心孝道。老人委托子女领款时,也最好立委托书或者找委托人,以免今后产生类似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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