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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等告百度胜诉 一审判决生效

多位作家告百度文库侵权案,百度共赔偿17.3万元;作家提出关闭百度文库,法院未予支持

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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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韩寒等作家状告百度文库侵犯著作权纠纷案,经过一审判决,百度共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7.3万元。昨天海淀法院通报称,由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出上诉,昨天起,上述14起案件判决全部生效。

  韩寒告百度索赔76万余元

  2011年3月15日,韩寒等50位作家公开发布《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指责百度文库“偷走了我们的作品,偷走了我们的权利”,之后作家们与百度之间的纷争不断。此次,韩寒起诉是因为发现自己享有著作权的《像少年啦飞驰》、《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零下一度》三书被上传至了百度文库。

  韩寒的起诉书中称,2011年发现多名网友将上述三本书上传至百度文库,并分别建立了多个文档供在百度文库注册的其他用户付费或免费下载,其认为百度对这种侵权行为敷衍了事,甚至是为了经营业绩的增长和吸引更多用户的关注,而将文档分享网络平台作为吸引广告客户在百度投放广告的卖点。

  因认为百度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韩寒将百度告上法庭索赔76万余元,其代理律师当庭还表示要求法院判令关闭百度文库。

  百度共赔偿作家17.3万元

  对于百度文库的性质,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百度公司)辩解称百度文库属于信息存储空间,其从未对上传的作品进行修改等编辑行为,“没有理由知道是侵权、也没有审查义务”。

  除韩寒外,郝群(笔名慕容雪村)、韩瑷莲(笔名何马)也分别就自己的作品对百度文库做出类似起诉。经过近两个月审理后,今年9月17日海淀法院对韩寒、郝群、韩瑷莲起诉百度关于百度文库侵犯著作权纠纷14起案件集中宣判,一审判决百度共给各位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7.3万元,但对韩寒等作家提出的关闭百度文库、赔礼道歉等诉讼请求未予支持。

  承办法官介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主要根据涉案情节分析,认定百度公司的百度文库存在主观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院肯定了百度公司为制止百度文库侵权所采取的包括启用反盗版系统在内的措施,但同时也指出,百度公司未能实现在文库资源丰富程度与制止侵权方面基本同步,存在经营中尚待发展完善之处,未能切实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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