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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鸣实名举报江苏质检院

指其“涉嫌为日出东方伪造质检报告”;江苏质检院和日出东方对此未回应

2012年10月24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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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皇明公司董事长黄鸣再次在京召开发布会,质疑江苏省质检院的检测报告。新京报记者 浦峰 摄

  ■ “皇明质疑节能补贴申报”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林其玲)昨天,皇明公司董事长黄鸣再次在北京召开发布会,继续炮轰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下称“江苏省质检院”)涉嫌为日出东方公司伪造质检报告。黄鸣称,上周日已向国家质检总局、江苏省质检总局、财政部等部门实名举报。据皇明称,质检总局与皇明已有接触。

  昨天,记者致电江苏质检院和日出东方公司,二者均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皇明称地点和时间作假

  上周,黄鸣在北京质疑日出东方和江苏质检院以虚假检验报告骗取节能补贴。日出东方回应称公司早已开始准备检测。昨天黄鸣对此予以反驳,称该说法漏洞百出。

  日出东方给出的资料表示,其受检样品送达日期为2012年3月18日,检测地点为“本院光华东街/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单位为江苏省质检院。

  皇明太阳能技术研发中心总监张立峰表示,报告显示光华东街5号是检测地点之一,但日出东方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宁工贸园,距离300多公里,检测的却是同一台样品,并在四日之内完成。张立峰认为这是不可能实现的,除非江苏质检院把检验业务外包给日出东方公司或者租赁日出东方的检测设备进行检验工作,但这又是惠民工程申报文件不允许的。

  此外,报告显示的检验时间仅有4天,张立峰介绍,按照国家标准,型式检验需要热性能1天、水质2天、空晒2天,因此至少需要5天时间,如果加上耐冻测试、轮廓采光面积测量等项目,实际需要的时间更长。

  质疑江苏省质检院说谎

  江苏省质检院上周在官网发布《关于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测情况的汇报》,称研究院拥有19个检测工位,从今年3月4日到6月4日有41天的气象状况满足标准规定的实验要求,并称该段时间研究院具备出具779份热性能数据检测报告的能力。

  对此,张立峰表示,“按照标准,型式检验最少需要5天时间,41个晴天仅有8个测试周期,每个工位只可以进行8个样品的型式检验,因此在江苏省质检院所述的时间段内,最多只能进行152个样品的型式检验。”黄鸣认为,江苏省质检院明显欺骗公众,隐瞒事实。黄鸣称上周日已将相关证据递交国家质检总局、江苏省质检总局、财政部等部门。

  昨日下午记者多次联系江苏省质检院和日出东方公司,对方均未给出回应。至昨晚10时截稿,记者亦未收到回复。

  ■ 背景

  40亿补贴引发骗补质疑

  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颁布的首批“高能效太阳能热水器节能惠民产品”目录,共265亿元的节能家电补贴政策中,太阳能热水器占15%以上,补贴规模近40亿元。这批目录中,有20家太阳能热水器企业中标,日出东方有共计160个产品型号的产品入围,但大部分企业仅有几个型号入围,皇明太阳能仅有2个型号入围。

  皇明太阳能创始人黄鸣认为,由于申报补贴需要提交许多材料,其中仅型检报告和能效等级报告就需要耗费大量时间,不少企业因此错过第一批的申请,而日出东方在第一批申报中“闪电”提交了200多份报告,因此质疑日出东方和检测方江苏质检院出具虚假报告骗补。(林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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