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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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2年10月24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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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费240元/天太高了

  大城市如何解决堵车难题?日前,深圳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提出的思路是,提高城市停车费。如果按照新方案,工作区的停车费最高可达240元/天,较之当前的60元/天封顶的标准提高了4倍,远超广州市每天80元的上限。(10月23日《中国青年报》)

  应该说,在无法用道德力量、行政措施、法律手段来缓解交通拥堵的现实语境之下,采取经济杠杆这种手段,效果是立竿见影的。

  然而,这种收费、收税式治堵虽然有效果,一定程度上能倒逼市民养成绿色出行习惯。但是,把治理拥堵的“成本”全部转嫁于市民身上,这或许是市民反对收费、收税治堵的最根本原因。

  而且,这种治堵方法某种程度上可能会引发另一个后果,那就是鼓励市民违法停车,毕竟,相比240元/天的高额收费而言,违法停车的罚款也不过200元而已。

  这种没经过审慎考虑的政策方案恐怕很难解决实际问题。□毛开云(媒体人)

  收取垃圾处理费为何区别户籍

  昨日,居委会上门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第一个问题就是:是否是流动人口?根据居委会大妈的解释,“流动人口”即指非京籍人士。

  如果是流动人口住户,垃圾处理费标准按照人头为单位收取,一人24元/年;如果是本埠人士,则按照户为标准收取,一户36元/年。

  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如果一户外地来京的三口之家租赁了一个房子,这意味着他们每年缴纳的垃圾处理费是本埠家庭的两倍。为何不能对住户以同样的标准来收取费用,一定要区别对待呢?

  笔者查阅了北京的相关文件,如《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其中第八条规定,“本市按照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强收费管理,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其他的文件也未指出还要按照户籍来区别收费。

  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疑惑,这种收费标准的依据到底是什么呢?尽管只是几十元的垃圾处理费,却无形中将本就备受争议的户籍制度的鸿沟进一步拉大。□琴书(职员)

  “豪吃大闸蟹”为何一年没追责

  对于网络曝光的浙江省桐乡市公证处主任年薪80余万以及公证协会花16万赴阳澄湖吃大闸蟹等问题,22日桐乡市委、市政府表示,经初步查明,公证处存在工资发放违规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公证处主任沈吉龙和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朱莉萍被停职检查。(10月23日人民网)

  对用公款吃螃蟹者进行停职,是对网络舆论的一种回应,此举值得称赞,可是只是对当事官员进行停职,似乎有点遗缺。

  网友举报此事的材料来自桐乡审计局报告,此审计报告注明是2011年8月24日,也就是说早在一年前就已经发现。由此就引出疑问,为何不早作处理,非得等到网民曝光后才作处理?

  没有及时进行追究查处无非有两种可能,一是审计部门没有及时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一种是领导看了,没有当回事,或者说只是当作一种一般的公文,没有发现其中的问题。不论是哪种可能,即使不是故意遮盖,最起码也是一种严重的疏忽。

  “豪吃大闸蟹”并非是发现了新问题,而是发现了没有得到及时查处的问题,此种迟来的停职正常否?拖延者是不是也应该承担责任?只有这些问题得到解决,这次回应才算是圆满。□罗瑞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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