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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协否认“养狼计划”

赵常玲出国回国均符合规定,回国要参赛必须恢复国籍

2012年10月26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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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祖尔菲亚’变回‘赵常玲’后续”

  据新华社电 日前,曾在伦敦奥运会上代表哈萨克斯坦夺得女子举重53公斤级金牌的“祖尔菲亚”回到湖南,办理中国居民身份证,并想恢复中国名字“赵常玲”(本报10月24日曾报道过)。此事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昨日,中国举重协会副秘书长李浩表示,赵常玲代表哈萨克斯坦参赛及回国完全符合规定。另外,她回国后参赛的前提则是恢复中国国籍。

  针对网民对中国举重“养狼计划”的质疑,李浩说,从未听说举重项目有“养狼计划”。

  据湖南体育局有关人士透露,赵常玲的户口一直都在省举重队里,人事关系也一直在那里。赵常玲既然代表哈萨克斯坦参加奥运会,她的名字却依然在湖南队集体户口中,那她究竟是哈萨克斯坦公民还是中国公民?“奥运会必须是具有本国国籍的运动员才能代表那个国家参赛,赵常玲既然已代表哈萨克斯坦参加奥运会,她肯定具有哈萨克斯坦国籍。”李浩解释说,“按照中国法律,不允许双重国籍,我们将对此进行调查。”

  赵常玲回国后能否继续参赛?对此,李浩表示,赵常玲取得参赛资格的前提是恢复中国国籍,“有关赵常玲的合同是由湖南省体育局和哈萨克斯坦举重协会签订的,放弃哈萨克斯坦国籍和申请恢复中国国籍等事宜,也将由湖南方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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