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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烫伤小鸡鸡 家长起诉幼儿园

在幼儿园打翻饮水杯,5岁孩子裆部多处被热水烫伤起泡;双方同意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赔偿金额

2012年10月30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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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5岁男童明明(化名)在幼儿园喝水时,不慎打翻杯子烫伤私处。为此,明明父母将该幼儿园园长告上法庭,索赔近3万元,并要求法院做伤残鉴定。昨天该案一审开庭,在庭上难以和解的原被告双方在庭审后一言不合,竟大吵起来,最后被赶到的法官喝止。

  喝水时打翻热水杯

  “大人都受不了的(烫伤),小孩咋受得了?”昨天,孩子母亲甄女士眼圈发红。

  甄女士介绍,明明2006年底出生,去年到位于王四营双合村这家私人开办的“阳光幼儿园”学习。5月7日一早,孩子父亲赵先生刚把儿子送到幼儿园,离开没一小时就接到了孩子被烫伤的电话。

  “我一看,孩子坐在幼儿园办公室里,生殖器、左腿内侧都是水泡,还没送医院。”赵先生说,据他了解,当天的老师将热开水倒入明明杯子后,孩子准备喝水时打翻烫伤。赵先生将孩子送医院后,又复诊了几次,目前孩子仍在治疗中。其提供的照片显示,孩子生殖器表面有烫伤,抹着乳膏。

  因此,赵先生以园方看管失误,将主教老师和园长郭先生告上法庭,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7万余元,并主张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伤残赔偿金诉请金额。

  园方称愿承担合理赔偿

  昨天郭先生代表主教老师一人应诉。他说,幼儿园是自己开办的,在双合村一个1500平米的平房设立,园里共200个学生,16个老师。该幼儿园每个班级配置两名教师,由主教老师负责,另设一名协助教师。

  郭先生说,幼儿园每天安排孩子定时喝5次水。案发当天早晨,明明所在班的协助教师像往常一样给孩子们倒水,但一不留神,明明把自己的水杯打翻,热水洒在了腿上。

  “孩子在幼儿园出了事,我们有监管责任,可以赔医疗费,但开口要那么多我不认可。”郭先生认为原告要的家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不合理。

  ■ 现场

  庭后争吵 法官解围

  昨天庭上双方对赔偿金额没有达成和解。庭后,在家长要求下,双方同意法院对明明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伤残赔偿金诉请金额。

  而庭审结束准备离开时,因园长嘟囔了一句“你们别在我幼儿园闹,影响孩子上课”,引来甄女士怒吼,“是我们闹吗?你曾经说我们孩子是皮毛伤,小孩子看不出来,长大后(生殖)有问题怎么办?”这些话又将园长激怒,“你开口就跟我要10万!那个伤至于这个钱吗?”

  双方在法庭里对骂,引来不少人围观,还好法官及时赶到喝止双方。

  法官表示,将择日现场调查幼儿园办学情况,并向教育部门核查该私立幼儿园是否有证照,以此为判决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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