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称庄晓岩提供的证据没有合同和法律依据,庄晓岩的律师表示一定会上诉
新京报讯 (记者田颖)曾经闹得满城风雨的奥运冠军状告健力宝一案暂时告一段落,昨日庄晓岩的律师收到法院一审判决书,驳回她包括赔偿及道歉等所有诉讼请求,但接受记者采访时庄晓岩表示一定会继续上诉。
庄晓岩在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上获得柔道金牌,与当时的10余位奥运冠军一起获得健力宝公司赠送的“健力宝金罐”。去年8月,庄晓岩称这个金罐经鉴定只值50元,与当时宣称的4万元不符,她认为受到欺骗,与健力宝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一纸诉状递上法院,要求更换为纯金罐。
今年9月12日,这一案件在广东佛山市三水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庄晓岩及其律师都表示对胜诉很有把握。10月29日,法院作出判决,称其提供的证据没有合同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并作出如下判决:“驳回原告庄晓岩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庄晓岩负担。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诉状,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昨日接到判决书后,庄晓岩的律师杨富壮称对判决十分失望,并且一定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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