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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骗取节能补贴,不能等着企业举报

2012年10月31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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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太阳能企业联手质检机构骗取国家补贴,既有质检机构涉嫌造假的问题,也有相关部门节能补贴申报程序设计不周,把关不严的问题。

  “皇明”太阳能质疑“日出东方”太阳能公司联手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造假骗取补贴一事又有新进展。10月28日,江苏省质检院在其官网发表声明称,所提交的报告中,“检测时间”有误,愿意对该批产品进行检验或商请有关部门指定权威机构对其进行复检。(昨日新京报报道)

  “太阳能惠民工程”本是国家推出的太阳能行业的惠民政策,本意是推动这一行业的良性发展,却不想因此引发一场纠纷。其中既有质检机构涉嫌造假的问题,也有相关部门节能补贴申报程序设计不周,把关不严的问题。

  今年6月1日,相关部门发布公告,通知全国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就申请首批节能惠民补贴产品需在6月4日前提交相关报告,从下发通知到申报材料,前后只有4天。

  这一紧迫的时间,让皇明和其他为数众多的太阳能企业措手不及。事实上,第一次申报节能补贴,大多数企业获得的检测报告寥寥无几。皇明这样一个老牌的企业,也只获得了2个型号的检测报告。而在江苏省,绝大多数太阳能企业都拿到了由江苏质检院出具的数百份检测报告。这最终导致第一批节能惠民补贴产品371个太阳能热水器入围型号中,200多个是江苏企业,日出东方一家就拿到了160个入围型号。

  可以说,江苏省质检院完成了其不可能完成的事,受到质疑在情理之中。作为一个依法具有产品检验职能的机构,江苏省质检院承认“检测时间”有误,是在企业内部检测,这些已经说明检验结果并非出自科学严谨的检测过程。有关部门理应介入调查,依法对相关机构、人员问责。

  然而,追根溯源,应该看到,仓促的申报程序正是引发这一纠纷的源头。除非相关部门事先早已下发通知,让各企业有足够时间准备检测报告、证书等材料,否则就是迫使企业在几天之内高效造假或者放弃。

  因而,更值得深思的是,在长达数月的时间之内,国家有关审核部门并没有发现其中的不正常,以及有些申报材料上的明显瑕疵。这样的检测结果如果不是行业内竞争对手提出质疑,是不是还不会被发现?

  此事,不只是质检部门应介入调查,而且相关节能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机关,也应该依法介入调查;不只是涉嫌质检机构与企业联合造假,还涉嫌骗取国家财政补贴等违法行为。节能补贴不能成为谁想吃就吃的唐僧肉,有关部门应该举一反三,对那些申报企业、产品重新进行审核,如有问题,就快速予以纠正。

  □吴景明(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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