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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正式允许外资投资地产业

总统签署《缅甸联邦共和国外国投资法》;投资比例由外资企业和缅甸合作伙伴决定

2012年11月04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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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日,缅甸最大城市仰光,行人走在街道上。

  缅甸国家电视台2日晚间报道,总统吴登盛已经签署、颁布《缅甸联邦共和国外国投资法》。

  缅甸联邦议会今年9月通过一项外国投资法草案,但吴登盛没有立即签署,提出11点修改意见后将草案发回议会重新审议。缅甸官方报纸《缅甸新光报》2日报道,新版草案符合吴登盛所提更加灵活、对投资者友好的要求,议员就11点意见中的10点作出修改。

  新版投资法包括取消外资在合资企业中最高占50%股份的限制,宣布投资比例将由外资企业和缅甸合作伙伴决定。一些投资商先前批评,原草案太过含糊,对外资吸引力不够,因此导致草案在议会和总统府之间反复纠缠。

  缅甸国家电视台2日晚宣布,新版外国投资法文本将于3日在官方媒体刊发。吴登盛办公室官员梭泰通过电话告诉法新社记者:“投资者都在等待法案获得批准,这是为何他(吴登盛)尽快签署的原因。”

  根据新法,缅甸允许外资投资电力、石油和天然气、矿业、制造业、饭店和旅游业、房地产、交通运输、通信、建筑和其他服务业。农业、畜牧水产业虽然列入限制投资领域,但允许外资与缅甸企业按法律规定建合资企业投资。新法还包括外资与缅甸企业组成的合资企业可享受5年免税待遇等优惠政策。

  庄北宁(新华社专稿)

  ■ 反应

  “许多企业仍将保持谨慎”

  外国观察员对新版投资法表示谨慎欢迎。“企业将把这看作可帮助影响他们做投资决定的积极信号。已经启动调查的企业将发现,这部法律将让他们对投资构成更加肯定。”总部设在英国的国际法律事务所BLP的分析师诺米塔·奈尔说。“但是,许多企业仍将保持谨慎,其他可能影响投资结果的因素仍需应对。”她补充说。

  分析人士说,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对缅甸政府振兴经济计划至关重要。

  今年早些时候,西方国家取消对缅甸的经济制裁,消除一项缅甸接受外国投资的障碍。缅甸对金融系统实行改革,特别是启动浮动汇率制度,打破先前饱受诟病的双重汇率制度。

  双重汇率在缅甸存在数十年。官方汇率1美元兑换缅币是长期锁定在个位数,而黑市汇率则可达1美元兑换800缅币以上。两种汇率相差超过百倍,严重损害缅甸经济发展和影响外国投资。(庄北宁)

  ■ 动向

  世行给缅甸送“红包”

  赠予8000万美元和提供1.65亿美元无息贷款

  世界银行2日宣布,世行将向缅甸提供2.45亿美元援助款项,其中包括8000万美元赠予和1.65亿美元无息贷款。

  由于缅甸政府1987年拒绝偿还先前价值数亿美元的援助项目款项,世行关闭驻仰光的办事处、停止发放新贷款。今年8月,世行在仰光重开办事处。

  这次是世行25年来首次批准援缅资金。世行驻仰光办事处宣布,这些款项将用于偏远地区村庄基础设施建筑等。

  世行驻缅代表堪坦·尚卡尔说:“我们希望缅甸人民,特别是穷人能够看到改革带来实质好处……我们帮助缅甸减少贫困。”

  尚卡尔说,提高银行资本量、提供小额信贷资金和基础建设是首要援助重点。

  根据世行数据,尽管缅甸拥有丰富自然资源,但几乎三分之一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现阶段,缅甸尚欠世行4亿美元、欠亚洲开发银行5亿美元。另外,日本为缅甸最大债权人,拥有对缅债权大约5000亿日元(约合62.1亿美元)。日本4月宣布免除缅甸6成债务。

  世行2日说,世行正与日本和亚行合作,预计2013年早些时候可以解决欠账。(庄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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