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02:食品行业十年回顾之法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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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准除了严格还要合理(1)

2012年11月06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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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人:刘秀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

  十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与之相关的,食品行业相关的标准也制定得越来越细致、规范。事实上,我国的食品制造和安全领域并非无规可依,而且我们的标准并不低于国际标准,有些甚至还高于国际标准。

  事件1 《食品安全法》强调安全标准应不断完善

  【事件回放】

  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于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至此,我国有了第一部食品安全法,并以文字形式明确此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宗旨。

  《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颁布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一共有十章,104条。在第二章和第三章明确提出了要进行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和评估。第三章对食品安全标准做出了重要规定,特别强调了食品安全标准应该在充分的、科学的评估基础上不断完善。

  根据《食品安全法》中明确强调的内容,2010年正式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了两个国家级的专家委员会,一个是2009年成立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另一个是2010年成立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

  食品安全标准方面是近两年进展最大的一项工作,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下设十个技术性分委员会,基本是对应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而设立的,包括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剂,营养与特殊膳食,产品标准,规范,包装材料,检验方法,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

  根据食品安全标准“十二五”规划,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还要在2013年底前对国内现有食品相关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统一进行清理。这些标准分布在15个部门,大概5000多项。

  标准中有安全指标,有质量指标,还有一些重叠交叉的标准,希望在明年年底之前,把所有这五千余项标准进行集中整合,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整合后统一发布为食品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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