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肇事校车方获赔;子亡致感情破裂正在办理离婚;法院将64万赔偿款交给指定代理人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因幼儿园校车超速肇事,导致5岁男童小浩(化名)身亡。校车车主及所属租赁公司被判赔小浩父母各项损失64万余元。
近日,经过一年的努力,门头沟法院终于将赔偿款执行到位。但由于孩子死亡使其父母感情破裂,执行法官只得将执行款交给孩子父母共同指定的代理人。
爱子车祸中被钢管扎中
据介绍,2011年3月14日,腾龙双语幼儿园的校车从丰台青塔开往门头沟永定镇途中,因超速撞上了路旁的施工围挡。支撑围挡的钢管刺穿了幼儿园园长的身体后,又穿过坐椅靠背,插进后座5岁男童小浩的下巴,另有3名儿童受伤。小浩及园长在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案发当天,校车司机尤某运送了81人,超载31人。
交管部门认定,司机尤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后,司机尤某被门头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幼儿园被查封。
小浩的父母将肇事校车车主及其所属汽车租赁公司告上法庭,提出索赔。
门头沟法院一审判决,两被告连带赔偿小浩的父母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64万余元。
历时1年赔偿款到位
但判决生效后,两被告却一直没有履行判决,小浩父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生效后的1年里,执行法官多次做汽车租赁公司的工作,对方终于将64万余赔偿款交到法院。
但案款如何发放成了难题。
据介绍,小浩离世后,给史先生夫妇带来太大伤痛,以至于两人经常无故争吵,感情破裂,正在办理离婚并分割财产。但是,法院不能直接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只能将钱打入一个账户。此时,史先生夫妇俩已经互不信任,法院提出夫妇俩可以共同委托一个信任的代理人,接收案款。待双方确定财产分割后,再分割案款。
目前,史先生夫妇接受了法院提出的方案,共同委托了一位代理人领取了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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