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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产业需要更多远见(1)

2012年11月07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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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登珠穆朗玛峰的国内登山者。 图/CFP

  从2002年至2012年,十年的历程,差不多对应着户外行业在中国快速发展的轨迹。中国的户外运动人数出现快速发展,各种户外店遍地开花。而与此同时,中国的户外事故也开始出现,驴友丧生荒野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官司也随之而来。有业内人士说,中国户外产业目前刚刚起步,需要的是更多的远见。D24-D25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曹燕

  事件1 商业登山在蹒跚中起步

  【事件回放】

  商业登山在中国已有十多年历史。2000年青海“玉珠峰登山节”已是收费服务形式的商业登山,有正规的协议和操作。之后各地都出现了不同形式的商业登山活动。

  见证人:十一郎,户外资深人士

  国内商业登山服务在服务意识、风险与成本分析、体系化的管理等方面都存在不少缺失。我觉得最大的问题是组织者自己也想登顶,想把自己的费用平摊进去,这就出现了问题。商业登山,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有服务方,付款方接受服务、超出自己原有能力获得高海拔攀登能力。这是商业登山中的市场原则。如果和这个原则背道而驰,商业登山的服务方在危机的时刻就可能会抢夺资源。

  另一个例子发生在2009年,业余登山者吴文洪在珠峰北侧遇难。他之前只登过海拔不到2000米的黄山,本来不符合要求,竟获得组织者认可通过。对过往组织活动成绩的盲目自信,对客户人数的盲目追求,对活动风险的考虑不周,也许都是原因。

  高山救援是一个很大的概念,中国的高山范围很广泛,绝对高度又高,所以在中国的高山救援,机械能力的介入有限制,还有技术问题、费用问题等等。

  高山救援,是政府应该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还有各地政府、各景区的管理职能等。救援的费用较高,商业保险能不能参与进来?救援系统怎么搭建?很难做到全国一张网,能不能先在这个区域组建本区域的救援网络?信息收集方面,什么人进山了,是否保持通讯畅通?

  以珠峰为例,四五月是攀登高峰期,是不是要设置一个救援队,让5-7个有能力有经验的高手,在海拔6500米的高度做好救援准备,准备好物资,要求每个队伍带对讲机?救援队对攀登计划有掌握,如果出现体力衰竭等问题,是能够救下一部分的。这就需要投入,还有责任承担的问题。这方面我国法律不健全,公民意识也欠缺。

  在区域性的非高海拔的地区,例如在北京、深圳这样户外运动基础较发达的地区,救援机构基本是民间发育,获得政府部分支持。救援需要跟公共服务结合,森林警察、110、水警都结合进来。

  (下转D2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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