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报国十年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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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福茂 帮助维权收获认可

2012年11月08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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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时福茂在夜色中下班回家。
新京报记者 陈博 摄

  时福茂

  2003年9月1日,《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弱势群体可无偿获得法律援助。时福茂是致力于法律援助工作的人士之一。他目前是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执行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益法律事务委员会秘书长。

  同题问答

  1.这十年,你最大的改变是什么?

  自己成熟了,从普通小律师成长为专业劳动法律师,尤其是成为公益律师。

  2.这十年,最美好的事是什么?最不愿回忆(看到)的是什么?

  最美好的是我找到了能施展才能的平台。

  遗憾的是我还没有推动一例“恶意欠薪罪”。很多时候,明明农民胜诉了,就是无法执行,处境雪上加霜。

  3.未来十年,你对个人的最大期待是什么?

  最大期待就是“斗志不减当年”。

  4.未来十年,你对国家的最大期待是什么?

  国家的法制更健全。社会各界建立起对法律的信心。让法治社会变得更真实。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如此执着地做农民工维权律师。因为我出身农民,我知道农民工离乡背井打工的艰辛。

  我的身份是2002年改变的。当了4年专职律师后,那一年,我和两个兄弟在邢台合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事业稳定,小有名气。

  一次偶然机会,我遇到了佟丽华律师。他请我到北京成为一名专职公益律师。

  我出生在农民家庭,父亲和哥哥都算是农民工。我对弱势群体的生活状态深有感触。当律师后接各种案子,最喜欢的还是法律援助案件。看着那些弱势群体得不到帮助,从良心上感觉自己没做到位。

  2005年,佟丽华牵头成立了“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这是个公益性民间机构,部分经费来自政府购买服务,部分来自基金会等机构的资助。我成了第一批“补贴律师”。也就是说,我放弃接其他类型案件,专办免费的农民工案件。

  为农民工维权不容易。他们在劳动市场上地位极弱势,遇到纠纷后,很多老板也会请律师,利用诉讼技巧,很容易把案件搅浑。仲裁,一审,二审……胜诉了还不一定能拿回钱。我办过的几起复杂案件,官司一打就是三五年。

  农民工很淳朴,帮他们一点点,就对你千恩万谢。我们会收到来自全国各地农民工写的感谢信。有的错别字很多,有的文句不通,但让人心酸,又感动。

  “一分钱不收?”也有农民工狐疑地问我们。可这是真的。

  这几年我也办成了不少“北京第一案”:外来务工人员在北京享受社会化管理第一案、见义勇为认定为工伤第一案……通过我这10年工作,4000多人直接受益,几十万人间接受益。这是多么大的收获?

  “像消防队一样,不只是救火,还要教会农民工怎么去防火。”这是我常拿来和同事打的比喻。我们把办案律师的经验整理成册,出版了《农民工普法手册》、《如何追讨欠薪》等书籍方便农民工学习,我还开办农民工普法学校,免费为外来务工人员开讲座。

  我心里很明确,自己做的事是有意义的。

  我一直骑辆旧自行车跑案子,连农民工兄弟都看不过去,说要送我一辆车。我收入不高,但我收获了农民工和社会的认可。如果我不在这方面做出成绩,你会来采访我吗?

  新京报记者 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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