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报国十年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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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明安 “有法律不等于有法治”

2012年11月08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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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明安认为纸面上的法律变成生活中的法治需要公众参与。

  姜明安

  2003年8月27日《行政许可法》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参加此法的草拟。自1984年起,姜明安参加了中国行政法立法研究和多项重要行政法律、法规试拟稿的草拟,如《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等。

  同题问答

  1.这十年,你最大的改变是什么?

  不明白的问题越来越多(过去不爱琢磨,好多问题似乎明白,现在爱琢磨,越来越多的问题不明白)。

  2.这十年,最美好的事儿是什么?最不愿回忆(看到)的是什么?

  有较多机会琢磨、思考和探索不明白的问题。

  有人使明白的问题让人不明白。

  3.未来十年,你对个人最大期待是什么?

  多明白一些问题,然后让更多的人也明白。

  4.未来十年,你对国家的最大期待是什么?

  尽量让我和所有公民明白作为公民应该明白的问题,生活在一个尽可能透明的政府和环境下。

  新京报:2002年至2003年,你参与了《行政许可法》(试拟稿)的草拟,至今已十年。对于十年来我国行政立法,你有何评价?

  姜明安:1980年我读大学时,没有行政法课。毕业留校任教上行政法课时,主要讲的是外国行政法。

  最近十年,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一系列保障政府依法行政、有法可依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而且重新修改了《国家赔偿法》、废除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征收与补偿条例》取而代之等。

  新京报:立法进步体现在哪些方面?

  姜明安:行政立法的目标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年来,由于行政法律体系逐渐完善,我国初步理顺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在行政管理,特别是行政执法中,不再以强制、处罚为基本手段,开始注重采用说服、指导、协商、对话等相对维护人尊严的柔性管理方式。

  记得在十几年前,有一天我骑自行车违章被交警截下来,要罚款。我问他,为什么要罚款?他说我态度不好,“狡辩,加罚10元”。但是现在,如果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会先敬个礼,然后问声好,再告知罚款是依据哪一条哪一款。如果我对处罚不服,他还告诉我可以复议、诉讼。

  新京报:十年来,哪部行政法律的制定争议最大?

  姜明安:从1988年启动制定,到2011年6月30日审议通过,《行政强制法》经过了23年。一部法律搞了二十几年才出来,这很少见。期间涉及到权力博弈,也就是行政强制权在法院、行政机关之间如何划分,难度很大。有的权力,两家都想要;有的权力,例如强拆,两家都不想要。

  新京报:行政立法目前最迫切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姜明安:法律目前存在的一些欠缺,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大多是受到了各种客观因素的限制。

  这十年,我最大的感受是有法律不等于有法治;要把纸面上的法律,变成生活中的法治,需要老百姓的力量,需要广大社会公众的参与。哪个政策更好一些,应由老百姓评价;法律应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减少执行的障碍,保证法律的实际运作。

  新京报记者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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