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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本月投保“综合险”

老人养老院内遇人身伤害可获赔付

2012年11月08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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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魏铭言)北京市民政局昨日消息,本月,全市401家运营中的养老机构都将投保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这意味着,老人在养老院发生意外伤害,可直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

  保费每床位160元/年

  11月6日,市民政局与保险经纪人——北京中汇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和承保方——人保财险北分公司、平安财险北分公司及国寿财险北分公司正式签署《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项目保险协议》。

  市民政局介绍,上述三家保险公司均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项目承保公司,其中人保财险北分公司为首席承保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主要保障的范围包括意外伤残或身故责任、法律费用、第三者责任共3项,总投保费用为160元每床位(人)每年。其中,将由财政补贴80%,养老机构只需承担20%的费用,此补贴比例目前为全国最高水平。

  养老机构投保后,如果在养老机构责任范围内发生入住老年人人身伤害或身故以及第三者责任,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最高赔付限额可达500万元/年。

  养老床位实入住4万张

  据悉,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投保综合责任保险依据全市实际使用床位数。据统计,全市正在运营的床位总数为7万张左右,实际投入使用的床位数约4万张。目前,全市已经完成对市、区县养老机构的投保培训工作,部分养老机构已提交投保材料,预计11月下旬,全市401家养老服务机构可全部完成投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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