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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仙

2012年11月15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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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插图/林军明

  ■ 乱小说(9)

  想当年,有个住在太湖一带的浪荡公子,姑且喊他小浪,小浪父母双亡,给他留了些遗产,他有个习惯,出门会把所有的钱随身带着,银票也好金条也罢,一个登山包模样的东西背在后面,这有个什么好处呢?防贼。有个什么坏处呢?遇到坏人就全被抢光了。

  □巫昂(诗人)

  小浪行走于太湖之畔,背着钱也不忘往湖里看自己的倒影,尽管古时候太湖水清澈到不行,他还是一个倒栽葱倒栽进去了,不怪别的,背上的金条导致了头重脚轻,重心在上半身。小浪掉到湖里,那么晃晃悠悠,看到了银鱼一群群向湖中心游去,他心里讶异两件事:一是我为什么淹不死,二是湖中心有什么吸引人的名胜,即便此刻已经死了,也得去看看。

  好奇宝宝小浪就那么随着银鱼群去往湖中央,那里住着水仙子,她住在一栋房子里,除了她孤孤单单在里面,没有其他人。小浪见她长得好,过去搭讪说:“娘子一向可好?”水仙子看他长得也算不错,回答道:“还好,万福。”

  两人这就算认识了,古人的恋爱迅疾如剑,下午两点认识的,三点就成其好事。为什么?小浪已经落到水中了,别无去处可去,水仙子难得遇到一个落水的适龄男子,先前不是家里逼婚死的女孩儿就是跟婆婆斗嘴的媳妇。四点来钟,两人在水床上山盟海誓,永不分离。五点,小浪打算开工收拾收拾家,他终于卸下即便成其好事时也绝不肯放下的金条登山包。

  谁料得到,那包一离身,小浪的身体顿时轻盈起来,飘也似地往湖面上升,他慌得手忙脚乱,终身伴侣哪有那么好找,三个小时的姻缘如此短命,太不应该。水仙子抓住他的脚,死死落下,在水中挣扎着给他背上金条,他这才重新落定,直直站在那里,魂魄惊飞了一多半。

  后来他们在湖底过日子,生孩子,种花养猪,小浪变成了老浪,一辈子始终背着金条,银票已经泡烂了,丢弃不要,水仙子待他好像对生命,做尽好饭好菜给他吃,每晚捶胸揉背,动不动拿深情的眼神看他。爱,不过如此,活在空气里的人办得到,在水里的,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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