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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产业进入巨头时代?

2012年11月16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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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岁档大战尚未打响,由中影、华谊、博纳、星美、光线五大发行公司已经联合向院线提出要求,希望将原有的43%票房分账比例提高到45%。这是自去年《金陵十三钗》之后,电影制作方/发行方就如何分蛋糕的问题第二次主动向电影放映方施压。

  在去年贺岁档张伟平就《金陵十三钗》要求提高分账比例的过程中,他曾经遭到全国八大院线的联合抵制,最终在广电总局电影局出面协调下,双方以各退一步的方式达成和解。但是张伟平的新画面毕竟只是一家电影出品公司和发行公司,并不具备完整的产业链条,也就是说,他和电影的放映方在利益分割上是完全对立的。

  相较于张伟平的单打独斗,这次联手行动的五家具备一个特征:五家中的绝大多数都具有完整的电影产业链条,拥有属于自家的院线,即在电影的制作、发行和放映三块上都有涉及。如果说一年前张伟平是以“拍电影的和卖电影的”身份向“放电影的”开火的话,那么这次就是几个“拍电影、卖电影还放电影的”向单纯“放电影的”施压。

  从张伟平单枪匹马,到如今五家联手,在这当中就有一个耐人寻味的地方:票房分账比例达到40%,是在2002年底的贺岁档,随着大片《英雄》的上映,张伟平带头从院线那里争取到的;这个比例维持了足有九年,到2011年底的贺岁档,又被张伟平单枪匹马提高到43%;而今刚过去一年,五家巨头已经高调表示要提高至45%了。“卖电影的”向“放电影的”争利,已经呈现出越来越主动、越来越频繁和越来越广泛的趋势。那么是什么原因让他们有这么硬实的底气,专门赶在贺岁档这个全年油水最大的档期到来前向对手摊牌?

  有一种解释说电影是以“内容为王”,谁掌握着片源就掌握着主动,电影院经理为了追求上座率都希望得到大片拷贝,为此不得不向发行商让步。但我觉得这只是一个原因,而且还不是主动原因。

  还是在这份《通知》里,有一句话一语道破天机:“逐步理顺制片、发行、放映环境的经济关系”,这句话才是关键。在《英雄》上映的2002年末,绝大多数民营影视企业还未有电影发行许可资质,张伟平的确是凭“内容为王”争取到提高分账的机会。十年之后的今天,类似华谊这样的巨头早已经完成了从制作、发行到放映的整体布局,他们已经不需要看电影院经理的脸色和态度了,手里的筹码要更加充裕。

  把这个生态关系搞清楚后就会明白:这次五大家联手,就不再是电影产业中一个上游环节同下游环节争利,而是几个具有垄断实力的巨头达成攻守同盟,一齐向下游环节挤压。在这五家当中,中影、华谊和博纳本身就具有优势的电影放映资源,他们不仅仅是内容提供者,而且各自的院线实力在圈里也不可忽视。假使对手不接受分账比例的话,他们也不担心自己的电影没地方放,顶多就是损失属于对手的若干块银幕而已。所以看五家起草的这份《通知》,不仅事发突然,而且措辞强硬,一副“你别嫌贵,还不打折”的口吻,毫无商量余地,根本不容对方讨价还价。

  很多媒体报道此事,都渲染成电影发行方同放映方的PK,但是把实际情况搞清楚才能明白,这是中国电影产业已经发展到强者愈强,开始进入几家垄断巨头就可以影响整个行业时代了。

  □秋原(北京 电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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