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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如何破题?

2012年11月16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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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场观察

  在目前的怪圈里,人们想不出好办法消除各种不满,更忘记了市场上根本就没有什么东西的价格是政府制定出来的。换言之,政府可以、也应该受理消费者的价格投诉,但却不能、也不应该决定消费者和供应商的交易价格。

  国家发改委昨日宣布下调成品油价。听说这次降低油价的时间之窗早就到了,但拖了几天才调整。业内于是猜想这是“出台新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前兆。(详见B03版)

  事实上,今年以来,发改委已多次强调,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有望“择机出台”。眼看年底已到,这成品油定价机制究竟会不会调整、如何调整目前仍不得而知,但业界仍不禁要对这“可能的调整”有所期待。

  中石油有关专家已经表示,进一步与国际市场接轨符合改革方向。那么放眼国际市场,近期国际石油界的格局发生的重大变化,已是石破天惊。

  10月中旬,作为石油进口第一大国的美国(2011年美国每天进口891万桶的原油,虽然是1999年以来的最低量,但依然是世界第一进口大国,远超世界第二进口国中国的485万桶),开始批量出口原油。

  事实上,原本美国不仅是石油进口第一大国,还是消费第一大国。

  美国朝野和市场对于能源之中的石油的重视程度是超乎任何想象的,这也使美国形成了庞大的关于石油的战略结构。比如美国把石油作为重要的国家储备;比如世界市场十分重视美元和石油的联动关系;甚至只要美国在中东这个世界重要石油输出地有任何外交动作,都称之为石油外交、石油战争和石油利益至上。

  但现在一切都变了,美国因为页岩油气(非常规油气)的开发,超大幅提升了原油的产量,国际油价将巨幅下降,这是明显的事实了。

  世界最大的原油期货交易所——纽约商品期货交易所,NYMEX原油同样标准合约的价格,和世界第二的布伦特原油的价格,已从历史数据上正负误差不超过3美元每桶(这和不同市场的交易时间、固定市场偏好有关,属于正常交易价格偏差范围,而超过3美元就会产生巨大的跨市场套利),变化为如今相差20多美元每桶。(截至目前最新价,NYMEX原油12月期货为86.42美元每桶,而布伦特原油12月期货为108.95美元每桶,相差22.53美元每桶)。

  说是要进一步和国际接轨,但为什么选择国际市场交易分量不如NYMEX原油,但交易价格却远高于NYMEX原油布伦特、米纳斯、迪拜的三地价格作为指导标准?

  指导价如此“就高不就低”,原本就让消费者“不高兴”。但是,中国的石油巨头其实对此也“不高兴”。

  中石化几乎在每次股东大会上面对媒体和投资人都要求炼制业务完全放开,因为它需要摆脱国际油价波动造成的损失。中石油、中海油也经常要求国家将成品油定价权下放给自己。说实话,这个要求不过分,一个企业的主要业务却没有定价权,应该是很无奈的。

  但我们一时还难以接受成品油定价权交给石油巨头。大家虽然都烦价格管制,但消费者更怕垄断巨头唯利是图。

  在目前这个怪圈里,人们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消除各种不满,更忘记了市场上根本就没有什么东西的价格是政府制定出来的。

  政府可以有物价部门,来监督交易过程中是否有价格欺诈等行为,但却不能、也没必要设置一个专门的机构,对企业进行所谓价格制定和指导。换言之,政府可以、也应该受理消费者的价格投诉,但却不能、也不应该决定消费者和供应商的交易价格。

  即使因行业特性使然,成品油价格易受垄断企业行为影响,政府应出面监管,限制和消除垄断企业对消费者的不公。而目前的中国成品油价格来自发改委的定价机制,表面上看垄断企业无权擅自定价,似乎以政府名义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但实际情况却相反。

  因为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知向谁投诉成品油价格的不公。若投诉石油巨无霸垄断,价格却不是它们制定的,它们只是执行机构;若投诉发改委,这将是行政诉讼。就一种消费品的价格,消费者和政府打官司,而获得垄断利润的石油巨头却置身事外,这怎么看都是不正常的。而目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正是以政府的行政权力维持着这种不正常。

  未来若真心要调整机制进行改革,如何能打破这种“不正常”,或许才更符合大家的期待。

  □陈宁远(上海 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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