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4: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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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五个孩子的非正常死亡负责

2012年11月19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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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议论风声

  至少在他们流浪于此的时间里,他们意味着一种无人过问的生存。

  16日清晨,5名身份不详的男童,被发现死于贵州毕节市城区一处垃圾箱内。据分析,5个小孩可能是躲进垃圾箱避寒窒息“闷死”,尸检结果显示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其死亡垃圾箱内有木炭生火取暖痕迹。

  “路有冻死骨”,网上的人们不约而同地提到了这句话。那该是怎样的情形呢?沉痛地想:在寒冷的雨夜,那5名孩子怎样蜷缩在那个“近一人高、长约1.5米、宽约1.3米”的垃圾箱里,尽可能使身姿显得不那么难受,并且相互取暖。而当那一个密闭的、狭窄的空间渐渐变得空气稀薄,5个孩子开始渐渐失去意识之时,他们是否也与卖火柴的小女孩有过相近的梦。但愿在天堂里,他们能够像孩子那样无忧无虑。

  身份不详的孩子,面容模糊的孩子。直到他们离开人世,人世却对他们的姓氏,以及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以及他们的身份,何以出现在垃圾箱内等信息茫然无知。无论如何,这是一种人世的失聪,以及一种社会的失灵。至少在他们流浪于此的时间里,他们意味着一种无人过问的生存。没有感同身受,没有社区互助,没有人际关切,只有自生自灭。5个孤单的孩子,死于城市或社区的冷漠之中。

  社区功能或人际关系的冷漠或许是无法诘问的现实,但对于5名孩子之死,仍不乏可以追问的对象,这包括当地的民政、公安、教育乃至相关社会保障机构。不知道这些相关部门,对流浪儿童现象是否早已见惯不怪,也因此觉得可以不承担应有之责任。但我们知道,每一个公民身上,原本都与生俱来地附着有关生命、生存的一系列政府责任,这并不因他是一个流浪者而有所减少。而且这样的政府责任,在流浪的儿童身上原本应当体现得更加充分。他们尚未具备自立能力,因此需要得到监护;他们应当接受教育,因此需要被时刻关切;他们心智尚未成熟,所以需要得到特殊的保护与照料。在5名孩子流连于拆迁工地、盘桓于社区垃圾箱的数日间,他们有没有得到来自家庭和当地政府部门任何形式的过问?

  去年八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意见》,要求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家庭和妥善安置,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不力、未成年人流浪现象严重的地区,追究该地区相关领导的责任。我们不禁要问,谁该为五个孩子的非正常死亡负责?

  □杨耕身(媒体人)

  相关报道见A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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