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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任建宇获释不仅是个案的胜利

2012年11月20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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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只眼

  对于公民在表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过激或过分行为,需要从性质上进行分辨,从法治程序上加以甄别,避免使公民因言获罪。

  据报道,因转发微博而被处以“劳教两年”的任建宇昨日被释放。与此同时,任建宇及其律师向重庆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该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认为该委员会在该案处理中,涉嫌滥用职权和程序违法,应该认定对任建宇的劳教处罚无效。

  任建宇重获自由,对他个人来说,是一个迟来的公正。希望法院在后续的审理中,也能秉公执法,让错案得到纠正,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人们对“任建宇案”的关注和讨论并非局限在该案本身,更多的是担心这个案件给社会带来的负面“辐射效应”。这种“转发需谨慎,后果很严重”的案例,带给社会的效果却是“寒蝉效应”。当人对表达自由失去安全感,对自己的行为结果无法做出正常估计的时候,对于法治国家来说,后果才真的会“很严重”。

  公民对公共事件的褒贬,对政治性公众人物的评价,乃至对公共政策的批评或调侃,都应该属于正常表达自由的范畴。一个对公民言论更加宽容的政府,正是一国法治民主化建设的成效所在,也是政府自信的体现。只有经得住批评,才能受得了考验。对于公民在表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过激或过分行为,需要从性质上进行分辨,从法治程序上加以甄别,避免使公民因言获罪,减少“扣帽子”的定性。在法治社会中,政府需要做的是“关注民众”,而非“管住民众”。

  要做到这些,就必须确保法律拥有绝对权威性。只有法院能做出“罪与非罪”的判断,而不能让劳教制度随意“超越”法律程序。如果法院宣告公民无罪后,“有关部门”却可以通过劳教制度达到限制公民自由的目的,这是对法律尊严的最大侵犯。

  任建宇被释放是好事,但希望这不仅是他“个人的胜利”。希望该案能成为一个转折点,此类有疑问的案件都能很快得到复查,还无辜当事人以自由,对责任方予以追究。同时也希望,任建宇们所付出的代价,能对劳教制度的改革有所推动。今年以来,不时传出一些劳教制度改革试点的信号,希望早日能看见实质性的推动。

  □朱巍(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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