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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镯摔碎引纠纷 法官现场勘验

了解事发经过;手镯持有者起诉肇事店员及商店索赔300万;被告称原告涉嫌碰瓷

2012年11月21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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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女士(左一)出示翡翠手镯鉴定书。因手镯被店员“摔碎”,吴女士起诉店员及商店索赔300万。昨日,法官来到事发地了解情况。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吴女士称,自己在琉璃厂“汲古阁”商店二层的茶楼乘凉时,店员未经其允许拿起她的翡翠玉镯,导致手镯落地摔碎。吴女士起诉该店员及“汲古阁”,提出300万元索赔。

  昨天,朝阳法院法官来到事发地进行现场勘验,了解“碎镯”经过,并将传票送达给汲古阁所属的公司。

  被告店员指原告“碰瓷”。

  原告出具鉴定证书

  “咦!完全不一样了,摆设不对、挂得帘子也不对。”昨天下午,跟随朝阳法院法官来到“汲古阁”的吴女士,一进门指着屋内桌椅连声表示。

  吴女士称,7月6日17时30分许,她因为太热,来到“汲古阁”二楼茶楼乘凉。店员李女士便向她推荐玉器等商品,并称可以帮她鉴定其刚买的珠子。而就在她自己翻包寻找珠子的时候,随手拿出一个小盒子,盒子里放有涉案的镯子。此时,店员李女士未经她允许,便主动拿起镯子要看,结果镯子落在地上摔成两半。

  “我一看镯子碎成两半就蒙了,这是我母亲留给我的珍品,价值连城。”吴女士说,事发当天,双方去了派出所,对方只肯赔偿几千。于是,她将店员李女士和“汲古阁”告上法庭,提出索赔。

  吴女士出示了多份鉴定资料,鉴定书显示,三名专家鉴定涉案手镯是“缅产A货”,“独一无二”,价值350万元人民币。

  双方对事发陈述不一

  “我不是店员,镯子是你主动给我看的。”听完吴女士讲述的事发经过后,站在一旁的李女士给出了截然相反的说法。

  李女士说,她仅是店里的常客。事发当天,看到吴女士进里屋后,她“以玉会友”和吴女士交流经验时,吴女士主动把镯子给她看。就在她从桌上拿起盒子时发现,盒盖却是破损的,盒子里的镯子直接侧滑到地上,摔碎。

  “那么贵重的镯子怎么能装进这破盒子里?”李女士认为吴女士在“碰瓷”,镯子充其量值几千。

  因为两人对事实叙述不一致,当场吵了起来。

  在二人争执时,法官出示了派出所就事发时的询问笔录,让双方确认。在笔录上,李女士称自己是“茶楼的经营人”。对此,李女士支支吾吾未说明白。

  随后,法官对事发现场进行了勘验,并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梳理事发经过。

  最后,法官将传票送达给汲古阁所属的公司。

  现场勘验结果后,法官表示,将对涉案手镯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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