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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观望红木新国标(1)

缺乏监督执行、没有统一范本参考,各个企业理解程度不同造成红木新国标执行困难

2012年11月22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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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出台之前,一些红木家具企业已经在产品说明、合同内容等方面做到了新国标要求的水准。资料图片

  2012年8月1日,强制性标准《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10-2011)出台,在国标规定中,红木销售家具须标配产品说明书、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和产品合格证方可进行销售。然而在记者走访过程中发现,大部分企业门店还不能出示。

  “一书一卡一证”很难见到

  按照今年8月1日实施的《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新国标)规定,红木家具产品应具有产品保证文件、产品使用说明书、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产品合格证等内容。根据新国标要求,从新国标出台之日起6个月后,所有在售红木家具都必须符合新国标,否则禁止销售。

  目前距离“6个月限期”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记者在多家卖场的红木专区走访发现,大多数企业的红木产品还未配备“一书一卡一证”。记者了解到,多数销售人员在销售时仍使用“紫檀木、黄花梨”此类约定俗成的行业叫法。多数产品只有商场制作的“商品标价签”,上面标注着品名、产地、等级、型号、规格、计价单位、基材、辅材、饰面等信息。

  在某卖场内的北京御宝红木家具店内,记者表示想购买店内的一个“非洲产的红檀”制成的带鞋柜的衣帽钩,并索要“一书一卡一证”。销售人员表示,现在购买红木产品只能出示卖场制成的销售合同,其他文件并没有。记者看到合同样本,其抬头为“定/销货单”,包含了商品品名(品牌+名称)、型号、规格、单价、数量、实收金额等内容。记者提出,在合同中家具的材质如何标注,服务人员表示合同中会标明树种名称。

  在另外一家红木家具店,记者表示对红木树种不太了解,没有产品说明不想购买。销售人员说:“新国标规定的质量明示卡、产品说明书之类的,我们还在制定过程中。这个标准刚出来,所以还要等一段时间。”“材质是不是假的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您在我这里买东西绝对放心,如果买到了假的,拿着合同回来就能换,我们的店在卖场也不会消失,有卖场的信誉做担保。”

  企业大多持观望态度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多数企业对于“一书一卡一证”还持观望态度。没有机构进行监督执行、没有统一范本参考,加上各个企业理解程度不同,导致了新国标难以执行。据业内人士透露,有些红木生产企业对于新国标的一些内容并不是很认可,所以执行起来有些犹豫。

  (下转D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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