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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建立并完善投诉受理运行机制;开展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处罚不当行为

2012年11月22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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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沈玮青)记者昨日从银监会获悉,近日银监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正式成立。这是继保监会和证监会后,监管机构成立的又一个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

  建立投诉受理运行机制

  此前,关于银行存在“霸王条款”、乱收费等不规范行为的投诉时有发生,已经引起了社会关注。如何规范银行业发展,切实保护银行业消费者的权益变得日益迫切。

  新设立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主要职能包括: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总体战略、政策法规;协调推动建立并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服务、教育和保护机制,建立并完善投诉受理及相关处理的运行机制;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罚不当行为等。

  银监会称,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切实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于投诉量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投诉事项,应牵头制定统一的处理方案;银监会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一套快捷、规范、透明的应诉机制,并向社会公布投诉渠道和程序。

  三会均设投资者保护局

  此前,保监会率先于去年成立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也于今年年初成立。还有消息称,央行也将设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

  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没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门立法,这些部门能否起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仍有待检验。有分析认为,各部门如果缺乏统一的协调运作,可能出现“踢皮球”的状况,消费者利益无法得到切实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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