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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房婶式误伤”

2012年11月24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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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周观察

  防止“房婶式误伤”,最终还是要寄望于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的建立。大家都知道,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有利于对权力的监督、防止腐败,可能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这也同时有利于对普通民众隐私权的保护。

  网帖所曝“拥有24套房产”的“房婶”其实只是一个普通百姓,既非官员,也不是党员。她1997年就退休在家,其“高级工程师”仅仅是一个技术职称,和普罗大众一样。

  前有“房叔”落马,人们以为又逮住了一个大贪官,结果却大跌眼镜——“房婶”的财产都是合法得来,是6套房,且“部分房产与其儿子共同所有”。

  舆论马上转向。由开始的对“权力的监督”变为对“个人隐私保护的隐忧”——“房婶”气愤地说:“房屋信息是个人隐私,只有房管局可以查询到,为什么会被泄露到网上?”网友也纷纷质疑,作为普通居民家庭,什么人能够如此准确齐全地收集并放到网络曝光?

  的确,“监督”和“隐私”是有边界的,“监督”一旦越界到普通人那里,民众的隐私权被侵害,其名誉和安全就要受到伤害。比如,“房婶”一家的丰厚的财产被公之于众,会不会引来不良用心者的觊觎?

  “房婶”的遭遇,典型地说明了当下的一个困境。民众要对公权力进行监督,但中国的公权力范围十分复杂,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还有官办的社会组织,其负责人有权力,也有级别,民众有时分不清谁应该被监督。一旦发现有人的财产明显超出常人的标准,便“习惯性”地认为他是个“贪官”,结果对方可能只是普通民众。经济越发展,普通民众发家致富的越多,这种“误伤”就越可能发生,不妨称之为“房婶式误伤”。

  造成这种“误伤”的不仅仅是大众。还以“房婶”为例。我注意到,为“房婶”辟谣的权威机关是广州市纪委。但是,“房婶”即不是官员,也不是党员,何以劳驾纪委出面调查并公布真相?或者说,地方纪委有权力调查并公布一个非党员普通民众的财产情况吗?

  当然,广州纪委也会“喊冤”,面对汹涌的民意质疑,除了纪委,谁能出面回应?在保证民众知情权和个人隐私权之间,谁来决断?所以,也可以理解,新华社记者采访此事,找的也是广州市纪委,因为,说实在的,记者没有别的部门可以得到权威信息。找住建委,只能证明“房婶”有房产,并不能证明“房婶”的身份;找税务部门,只能证明“房婶”是否依法缴税,也不能证明房产的来历和她的身份。

  防止“房婶式误伤”,最终还是要寄希望于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的建立。如果全体官员财产都能申报公开,官员与非官员身份一目了然,所有官员的财产都公开了,作为普通人的“房婶”自然无需列入被监督对象,她有多少财产,只要合法得来,那是她个人的事情。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公民,谁敢擅自公开个人的财产情况,都可能要承担侵犯隐私的法律责任。

  大家都知道,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有利于对权力的监督、防止腐败,可能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这也同时有利于对普通民众隐私权的保护。可以想象“房婶”隐私权被伤害后的气愤和无奈,将来即便能够从房管部门那里得到一声“抱歉”,甚至查处其中存在的某些人的利益交易,但“房婶”受到的伤害能够弥补吗?

  “十八大”把反腐败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多名高级官员甚至不约而同地谈及愿意财产公开。这是好的信号。除了反腐败,从保护公民隐私的角度看,这个制度是该研究推出了。

  □新京报评论员 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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