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打低价广告引诱顾客来购物,用少给配件、以次充好等方式获利
新京报讯 (记者安颖 通讯员姜昊昂)在网上发布同类相机产品的最低标价,用以吸引顾客,等顾客“上钩”并交了全款后,再用少给配件、以次充好等方式获利,即使被发现,也百般抵赖拒不退货。日前,中关村一带的首例强迫交易案的6名涉案人员被海淀检方提起公诉。
相机店店员打伤顾客
据案卷资料显示,张女士于去年7月网上搜索发现,中关村e世界的一家店内佳能相机镜头价格较市场价便宜2000元。
当张女士前往这家相机店看货时,店方称网上标价便宜的镜头是水货,不建议购买。最终,张女士与店家商定以9500元购买一个镜头及部分相机配件。应对方要求,张女士在验机前付了全款。验机时,张女士发现少了配件,要求退货,对方却大骂“滚蛋”。
次日,张女士等5人再次前往店家协商退货,双方争执中,店主李某喊来店员将张女士的朋友打成轻伤及轻微伤。
张女士报警后,海淀警方介入调查,在掌握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犯罪证据后,将李某及团伙主要成员共6人控制。
目前,6名嫌疑人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海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事发店多次被顾客报警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多名受害人与张女士有相似遭遇。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李某的店铺有关“骗人欺客”的报警记录达20余条。
“我们公司经常和客人发生矛盾,主要是客人不满意公司卖出去的产品要求退货,公司不退,这样就经常和顾客吵架。”证人关某称。
据该店一名销售人员交代,公司在网上对一些产品发布非常便宜的价格,吸引客人来访,让销售员给客人推荐贵的产品,然后以少给配件或高价销售的方式挣钱,“有时候,一次买卖就能挣1.2万元。”获利由销售员、组长、经理等人分成。
■ 释法
店方扰乱市场秩序
办案人员表示,李某等人长期采用让顾客先付款,后交付低端产品或缺少零部件产品。顾客购买商品及先行交付货款的初始行为虽为自愿,但系因被告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先行欺诈行为所致;顾客拒绝交易后,李某强迫交易完成的行为,侵犯了公民平等、自愿交易权及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构成强迫交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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