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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它一个家” 50流浪狗“求领养”

市公安局与它基金合作在全市开展犬只领养项目,领养犬只均已严格“体检”

2012年11月25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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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北京市公安局犬类留检所,市民前来领养流浪狗。图片由“它基金”提供

  新京报讯 (记者王卡拉)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养犬办与动保组织它基金合作,面向北京市民开展“爱它,给它一个家”犬只领养项目。

  昨日,20多位市民走进了位于昌平区清河镇七里渠的北京市公安局犬类留检所,其中3人确定了领养意愿,将完成相关手续后给三只流浪狗一个新家。目前,待领养流浪狗有50只左右。

  据了解,目前可供领养的犬只主要为北京市公安局犬类留检所收容的无主流浪狗和弃养犬,这些犬只都经过严格的健康检查并注射疫苗,确保没有疾病,市民可以放心挑选领养。2012年内,凡是在它基金领养日期间领养的犬只,市民可以到它基金指定的各家动物医院接受免费绝育手术,无需承担额外费用。

  昨日20多位市民前往犬类留检所挑选犬只领养,在做决定之前还可以与犬只先尝试进行交流和互动,找到那只最适合自己的带回家。按照规定,领养人应于领养同时为犬只办理《养犬许可证》。

  昨日前往领养的市民中,有3人挑中了3只流浪狗。它们在新主人完成了相关手续后,就能入住新家了。

  它基金呼吁,领养流浪动物就是减少流浪生命,如果想要拥有一只宠物犬,请优先考虑这些曾经风餐露宿、如今只与终身幸福相差一步的无主流浪犬和无人认领犬。

  ■ 链接

  领养宠物狗不得遗弃

  领养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北京市内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一户只能领养一只,已经养有犬只者不得再领养;

  3、科学喂养,耐心教育,具备爱心和责任心,不得随意虐待、遗弃犬只;

  4、接受并协助它基金工作人员在适当时间对犬只喂养情况进行了解及回访;

  5、领养后如果因人力不可抗原因不能继续养育,可以通过正常途径将犬只退回,不得随意转让甚至遗弃;

  6、领养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现居住地居民委员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有意领养犬只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市民可以拨打它基金咨询电话15601184592,了解领养规则并提前报名。

  邮件联系:aitahom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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