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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发布“汽车安全十条”

提示消费者防范销售误导;同时启动汽车安全消费调查

2012年11月26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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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廖爱玲)针对汽车消费现状,中消协昨天在京举办“汽车安全消费教育日”向公众首次发布10条《汽车安全消费指引》,并宣布从即日起启动汽车安全消费调查。

  “汽车安全消费教育日”吸引了北京450名汽车消费者参加体验安全驾驶。中消协秘书长姜天波指出,即将到来的12月2日被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我国快速发展的汽车消费市场,和消费者相对薄弱的汽车安全消费意识形成强烈对比,为交通出行埋下安全隐患。

  《汽车安全消费指引》提示消费者,要防范销售误导,不随意更改汽车配置,不随意加装辅助设备,避免留下安全隐患。

  同时,为了解消费者对汽车安全消费的现状,中消协面向消费者从即日起启动“心系安全 文明出行”调查。

  ■ 《汽车安全消费指引》节选

  ●选购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汽车产品,尽量低碳出行。

  ●在试乘试驾基础上要货比三家,必要时咨询专业意见,避免受不实销售引导。

  ●按照标配使用汽车,不随意更改汽车配置和加装辅助设备,避免留下安全隐患。

  ●礼让行人和斑马线,上车系好安全带,未成年人不要坐在副驾驶,要坐安全坐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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