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议论风生
近日,一条名为“雷政富情妇‘周小雪’照片曝光”的微博,却让就读于厦门某所大学的小林(化名)惊呆了,因为微博中的“情妇周小雪”照片,正是她自己的写真照片。(《海峡导报》11月25日)
雷书记的倒掉,不啻为网络监督的又一大成果。一段几年前的旧视频,经过在微博上63小时的传播后,正厅级干部雷政富便被“秒杀”。即便不通过任何技术分析,我们依然可以看到,微博上240多万条与雷书记有关的嬉笑怒骂,是如何加速了其被免职的进程。正如有论者所言,网络监督的积极意义显而易见。
但小林却受到了这场网络监督活动的误伤,一组她在婚纱摄影店拍的写真,竟被人在互联网上说成是“雷政富情妇周小雪”,部分照片甚至被打上了“小三”的水印。笔者随手打开一条名为《曝光情妇周小雪私照》的博客,除了小林外,文中还配有多位女子的照片,用图片搜索可发现,博主不过是在网上找了些美女图片,再自己编一些“解说”而已。
这看似是一件侵犯个体公民名誉权的“小事”,实则不然。此前的网络监督活动中,已经有过太多的移花接木甚至造谣传谣。在乌坎事件中,很多人把一张清秀女子的侧脸图设置成微博头像,因为据说该女子是薛锦波之女薛健婉,然而事实却是拍照者传错了。此前,还有网友将我国驻外使馆工作人员考察的图片,伪造成“某乡党委书记出巡场景”。至于重大新闻事件中常见的“老图新用”就更是屡见不鲜。
其实,正确的观点根本不需要用错误的事实来传播。如果想为“网络监督”加一把劲,那么雷政富被曝光的事实已经足够震撼,何苦还要伪造情妇照片?在这个舆论场空前热闹的时代,表达态度和立场的价值判断固然重要,但注重真相与逻辑的事实判断更加稀缺。
如果凭借“正确的价值观”就可以用毫无根据的谣言进行“网络监督”,这样的举动只能搞臭网络监督的名声,徒然增加相关部门的办案成本,给反对网络监督者留下口实。
□新京报评论员 李慧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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