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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死刑前再供新命案

死刑复核撤销后,检方追加起诉指控其涉嫌抢劫罪,反对律师希望法院判死缓

2012年11月27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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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魁被带进法庭。此前,刘书魁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后又供出新的涉嫌抢劫、致受害人死亡的案情。昨天,其在法院受审。通讯员 李佳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刘书魁因抢劫被判死刑,在等待执行死刑期间,主动交代了20年前的一起抢劫命案。

  昨日上午,52岁的刘书魁在一中院受审时,检方对其追加起诉。

  死刑复核后交代命案

  52岁的刘书魁,曾分别因妨害公务罪、抢劫罪判处缓刑和1年半有期徒刑,2009年4月被提前释放。

  法院查明,2009年7月7日,刘书魁经预谋进入海淀区张女士家中,将对方闷死,抢得100元现金以及一部手机。

  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刘书魁死刑,二审维持原判后,将该案送到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在死刑复核通过签发后不久,刘书魁主动交代了自己曾于1992年在深圳犯下的另一桩抢劫案。

  于是,刘书魁2009年抢劫案被撤销了死刑复核,交由市一中院重新审理。检方对刘书魁新交代的涉案事实追加起诉。

  “希望活命忏悔后半生”

  昨天庭审时,检方指控,刘书魁在1992年4月21日,以欺骗手段进入深圳福田区的一单元房,以扼掐颈部方式致19岁房主袁某死亡,抢走金项链等价值8000余元的物品。检方认为,刘书魁的行为涉嫌抢劫罪。

  刘书魁认罪,称希望自己的坦白,能够给20年前的死者家人一个交代,同时“请求法官能够给我一条生路,让我在监狱里度过我忏悔的后半生”。

  刘书魁的律师提出,刘书魁坦白属于自首,希望法院判处死缓。

  检方称,刘书魁的坦白与他之前所犯的罪行相同,不能从轻处罚,建议法庭判处死刑。

  本案未当庭判决。

  ■ 庭审

  “不说出来能死得瞑目吗”

  “整个人特别悲观。”庭审时,刘书魁回忆称,2009年释放后,没有任何收入,申请低保还没通过,妻子又要离婚。“儿子不待见我,出来后就见了他一面,他还说这辈子也不想见到我”。

  刘书魁称,他萌生了抢劫的想法。后来,他看到一则出售钢琴的广告,就找到了事主张女士。2009年7月7日,他戴着墨镜、帽子,拿着事先准备好的手套、尖刀、绳子、胶带等物品前往张家,假装看钢琴,将张女士扑在地上,并揪住其头撞向地面、用锤子击打其头部,致对方昏倒。他准备离开,张女士又突然苏醒过来。于是,他拿起电线将对方勒死。

  刘书魁称,在看守所里,管教天天教育“要争取宽大处理”,他也想把1992年在深圳“犯的事”说了,可担心说了会加重刑罚,自己又没能力赔偿被害人家属,于是就忍着没说。结果,死刑复核下来了。

  “说不定明天就被拉出去毙了。”刘书魁称,二十多天里都睡不好觉,还经常自问:“对得起死者的家人吗?”“不说出来能死得瞑目吗?”最终,他决定坦白,“真的,说出来之后一下子就踏实了”。

  ■ 追访

  “20年了,相信凶手一定会落网”

  昨天,被害人袁某的五位亲友从深圳赶来旁听,听着被告人刘书魁对案件的交代,他们忍不住哭出声来。

  袁某的亲友们称,袁某是家中的大女儿,出事时,袁某的父母都是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如今却变成了头发花白的老人。20年来,袁某父母一直没有搬家,家中的装饰和摆设还维持着女儿遇害时候的样子,“就怕把房子装修了破坏当时的现场”,他们一直相信总有一天凶手会落网。

  亲友称,直到警方通知家人已经找到凶手时,袁某常年重病在身的父亲一下子像是“绷着一股劲,突然放松了一样”,没过多久就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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