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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多地征“过头税”寅吃卯粮(1)

企业不景气税收任务难完成,河北沧州小企业主被收“过头税”,有的县价格“可议”

2012年11月28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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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献县国税局稽查局办公室内,一名企业主交了两万元现金在桌上。新京报记者 孟祥超 摄

  虽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令五申不允许收“过头税”,在河北的沧州、衡水等市的多个县,仍出现了“补交税”和“提前收税”等征收“过头税”现象。

  诸多当地中小企业被国税局列入约谈名单,面对企业的诉苦,数额甚至可议价。

  据介绍,受房地产、汽车行业不景气等影响,当地税收量较往年下降,而另一方面,税务部门要完成的任务量则较往年要增长。

  面对“过头税”,中小企业主们认为经济不景气情况下,政府应与他们共度难关,而不是“杀鸡取卵”。

  张顺是河北沧州市献县的一名加工企业的老板。10月底,他接到献县国税局稽查局打来的电话,让他去一趟国税局。电话中,对方未说什么事。

  10月29日,张顺来到国税局。他看到有几名企业主在楼道等候。一个人出来,一个人被叫进去,单独谈话。

  张顺说,当他进入4楼稽查局的办公室,一名被称作“郭局”的工作人员在等候。对方扫了一眼桌上名单,告诉他,要补交几万块钱税款。

  “我没欠过税,交的什么钱?”张顺不解。

  “我们局长说了,先交了(钱)再说。要不你就把账本抱来?”

  10月底,在河北沧州、衡水的一些县市,企业主们面对了要“补交税”或“提前收税”等“过头税”。过头税是地方政府出于各种目的过度征收税务的俗称。概括而言,有时间上的“过头”和幅度上的“过头”两大类。征过头税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据介绍,因经济不景气,企业经营收入下滑,让地方出现了税收困局。税收部门为完成任务量而突击收税。

  企业被要求“做贡献”

  被要求“补交”税,小企业主张顺不情愿,对方说“不交,就把账本抱来”

  10月27日、28日,周末。献县国税局几名稽查局人员放弃了休息,坐在办公室里,对不断赶来的企业人员“做工作”。

  这天上午,三三两两的企业主绕过办税大厅,带着大捆现金,径直到稽查局办公室“交税”。也有人在办公楼下不停打电话,找关系,希望能少交。

  “找人(托关系)了,本来要10万,已经说好了,4万。你找人了吗?”一名开奥迪的企业主问。“找了,还是太多。”另一名企业主摇摇头离去。

  “5万不行,3万行吗?”办公室内,一名工作人员微笑着看着一名企业主说,“3万不行,2万行吗?”

  企业主苦笑,直喊“太多”。

  10月29日,“郭局”告诉张顺,国税局今年的任务完不成,企业要做点贡献,补交的是去年、前年的税。

  稽查局办公室的办公桌上,放着几张打印纸,记录着30余家企业2011年、2012年的纳税情况。其中,7家企业标注了需要交款的金额,从8000元至2万元不等。其中一家机械公司,原写着“2万元”后被划掉,改成了“1.5万”,旁边标注“已谈”。

  做了许多年生意,遇到“加税”还是头一遭。张顺不断摇头叹气,说今年本来生意就难做。

  “不交,就把账本抱来。”在“郭局”所在办公室的角落里,已堆有几沓账本。

  张顺心里很明白,一旦把账本交到国税局,“说不定就能查出问题”。

  “那些怕查出问题的估计都得交,交钱比罚款好听啊。你看那些抱账本的,人家不怕。”张顺说。

  (下转A14版)

  □新京报记者 孟祥超 河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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